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要求,现对2021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月9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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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鼎政策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要求,现对2021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月9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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