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创业服务局:
为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大学生和农民工在荆门创新创业,推进“我选湖北·创在荆门”行动计划开展,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和“十佳农民工创业之星”(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宣传大学生和农民工开拓创业之路、投身创业实践、实现创业梦想、倾情回报社会的先进事迹,鼓励我市各类群体继承和发扬荆楚先民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创新创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实现我市在湖北中部崛起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评选对象
(一)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近五年来毕业且在荆门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市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以各种形式投身创业实践,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佳农民工创业之星:自主创业农民工,创业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三、评选名额
“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和“十佳农民工创业之星”各10名。
四、评选标准
“双十佳”创业之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作风正派。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一)创业理念新。具有强烈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科学发展理念,积极寻找创业门径,创业项目符合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或新经济的要求;创业致富不忘回报社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二)创业效果好。创业实体经营稳定,年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从事行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创办的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发展后劲和成长空间充足,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创业形象佳。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企业和经营者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10日~4月26日)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推荐审核(4月27日~5月27日)
1.推荐与自荐。各地创新创业服务局、人社局分别负责征集“十佳大学生创业之星”、“十佳农民工创业之星”候选人。可采取开通微信公众号、公布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单位、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同时广泛接受创业人员自荐。
2.初审上报。各地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审,择优确定人员名单,并将申报表(见附件)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含本人创业经历、本人和企业荣誉、企业经营状况、带动就业情况等内容)一式三份提交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就业局301室),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含2寸登记照)。
(三)评选审定(5月28日~6月15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创业之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邀请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就业荆门”微信公众号上接受群众投票并予以公示。根据审核、考察、投票和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名单。
(四)宣传表彰(7月1日前)
“双十佳”创业之星先进事迹将在市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入选人员将通过适当形式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
成立“双十佳”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局301室。
组 长:李本全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斌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金雪晴 荆门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刘显斌 荆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姚英杰 荆门市人才服务局局长
陈 霞 荆门市创新创业服务局规划宣传科科长
徐 辉 荆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双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切实做好“双十佳”创业之星的挖掘和推荐工作,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积极配合做好“双十佳”创业之星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向所在地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对推荐人员进行必要考察。已获得省、市“创业带头人”等相关表彰的创业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联系人:桓燕 联系电话:2375080
电子邮箱:jmsncjyk@163.com
市创新创业服务局联系人:陈雷 联系电话:2491066
电子邮箱:5558157@qq.com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创新创业服务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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