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对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在2021年、2022年工作基础上,对钢铁、焦化、水泥(有熟料生产线)炼油、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合成氨等17个行业企业,开展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以及电机、风机、空压机、泵、变压器等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原则上“十四五”前三年应对本地区上述行业企业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
《通知》强调,对2022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22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下为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消息来源:工信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