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张开车去东北
诶,好事儿
撞了
那得赔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
发生交通事故
一定是开车撞了人、车或物
可是明明没有发生碰撞却要承担责任
还真有这样的事发生

案例:三轮车避让机动车出事故,共同承担责任
林某驾驶轿车行至某路段时,欲从道路中心的绿化带缺口处左转。这时,驾驶电动三轮车同向行驶的杨某见轿车从后方驶来,慌忙向左急转向,致使三轮车侧翻。林某见状未作停留,继续驾车前行。最后杨某通过目击证人指证找到了林某,并将他告上法院,法院认为:林某承担事故的20%。

什么叫非接触性事故呢?
非接触性事故,一般是指在发生事故时,双方车辆或车辆与行人并没有发生实际物理碰撞,一方由于违规鸣笛、避让、刹车、停放、变换灯光等原因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

认定规则
交通事故案件中,没有发生碰撞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确定应根据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来加以判别。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需建立在事实的认定上,依托于相应的证据以认定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