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政策
依据《西青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西青政发〔2013〕5号),对新引进并进驻指定园区载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新引导资金”支持。
二、申请条件
1.在我区指定园区、楼宇等载体注册并纳税。
2.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定位。
3.拥有一定的科技人员和研发投入,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并已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4.企业建设、经营取得一定的进展,包括:已购置土地,建设和在建厂房的;租用厂房,已购置研发生产设备的;已经实际生产经营的。
5.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14年3月1日—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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