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
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项目技术研发水平,促进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经武清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初审工作,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收齐后连同汇总表报送至区科企办(区政府C座419室)。
武清区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
申请须知
武清区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是经武清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创新资金以无偿资助的形式,对提出申请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科技项目提供支持,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
第一章 基本要求
一、支持的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聚焦智能制造、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三大产业;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具有较强代表性,知识产权明晰;
3.具有广阔市场应用前景,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市科委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在武清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实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内资或中方控股;
2.企业有常设研发机构,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研发投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
3.企业近两年内须有一项以上新授权的专利;
4.未承担过区级各类计划项目或承担过但已正常结题的企业。
(三)优先支持
1.领军企业创新联盟申报的、对于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的协同创新项目;
2.成长快、竞争力强的企业申报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创新产品开发项目;
3.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特别是合作建立校企研发平台;
4.可搭建成果小试中试共享服务平台的企业;
5.可搭建公共性的生产服务平台的企业;
6.高校院所引进落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选库的企业;
7.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企业;
8.申报使用创新券并投入于科技研发的企业。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区级各类计划并得到经费支持的项目;
5.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涉及“散、乱、污”治理的企业。
三、申报事项
(一)项目说明
1.资金预算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补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一般企业申请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
2.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有显著提升,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3.项目期间应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至少申请5项发明专利。
4.为杜绝项目重复立项,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在研究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区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武清科委网站(http://kw.tjwq.gov.cn),从“科技计划项目”栏内下载《2017年度武清区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并按要求填写;
2.企业将填写完成的《武清区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左侧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镇街和工业园区进行审核,镇街园区盖章签字后统一上报区科企办,电子版发区科企办邮箱;
3.区科企办对企业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4.拟立项项目在武清科委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正式立项。
(三)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
第二章 附 则
1.天津市武清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的咨询工作。
2.企业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企业应预留备份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17050123368 17050123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