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政策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政府研究室修定的西青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汇编的通知》(西青政办发〔2015〕21号),第七条第49款“对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在西青区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三、所需材料
1.《西青区获得重点新产品证书资助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涉及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更名的,需提供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上原件由街镇、开发区审核);
3.国家级、市级重点新产品批文及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原件由街镇、开发区审核);
以上材料需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西青区获得重点新产品证书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