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强市目标,助力我市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5〕63号)、《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8号)的有关要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20年度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为方便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实施全程线上申请(网络申报登录http://zxzj.zscq.tj.gov.cn/,参照《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单位使用说明书》申报)。
申报线上程序按照企事业单位申报、区局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公示、项目确定、签订任务合同书的程序组织实施。申报单位在线上系统完成所有申报流程,市知识产权局按程序进行评审确定,确认申报成功的单位按要求在网上完成“签订任务合同书”程序后,将申报书纸件和项目合同书纸件送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并将纸件材料报送到市局各业务处室(详见项目征集指南)。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线上网络申报与线下纸件申报内容相一致,报送的纸件材料须从系统中导出打印,并按要求装订。
1.申报单位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时间不少于18个月(截至2020年1月),应具有独立账务账户。
2.申报单位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不超过申报单位注册资金的50%。
3.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信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和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以用立业,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基础和应用前沿领域专利布局,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提升产业竞争优势。
4.申报单位上年度有效专利总量不少于5件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专利保持平稳增长。
1.申报单位围绕核心产品(技术)开展专利分析,形成专利挖掘布局方案,实现核心产品(技术)专利有效布局,试点周期内形成高价值授权专利不少于10件且至少1件发明专利。近两年专利申请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2.申报单位加强宣传培训,激发企业发明创造意识。项目期内,积极参加各类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至少开展2期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促进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战略运用等专业化能力。
3.申报单位建立专题知识产权数据库,跟踪核心产品(技术)前沿技术动态,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加大创新布局和产业布局力度,形成具有数量规模、质量优势的知识产权资源储备,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
4.申报单位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有效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5.申报单位在试点期内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申报单位按照项目征集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同时提交。
2.申报材料中的企事业单位附件材料、项目实施相关文件等类各文件通过《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提交电子件。
3.上传《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的单个电子文件大小一般不得超过20M。
五、项目数量及经费
择优确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少于1:1匹配。项目周期1年,结项后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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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