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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的优先通行权,原来是这样的!

道路上的优先通行权,原来是这样的! 鑫华安救援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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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开车时经常需要直行、左转弯、右转弯有时候右转弯车辆还经常与斑马线的行人“狭路相逢”有的车甚至还抢行,强行右转


开车时经常需要

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有时候右转弯车辆

还经常与斑马线的行人“狭路相逢”

有的车甚至还抢行,强行右转

其中右转车事故率最高

造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


右转机动车不让行人

掉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

已经成为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右转车不让行人的现象我们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然而这种行为其实侵犯了行人的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正确姿势

同时也提醒各位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看到交通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仍继续通过,很容易发生危险。


道路行驶的优先等级

大家清楚了吗?

行人>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特别提醒



当我们在一些路口遇有“让”形指示标志时,要注意减速避让在路口通行的其他车辆。即使自己的车辆处于直行状态,也要让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先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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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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