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高企
1.范围
2019年认定,2022年应重新认定的高企(证书编号以GR2019开头)。
2.时间安排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15日。
(二)新申报认定企业
1.范围
除上述到期应重新认定以外的企业。
2.时间安排
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15日和7月15日。
二、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一) 范围
高企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企业。
1. 简单更名
企业名称变化,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信用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
(2)《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3)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4)企业更名前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 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
(1)2021年12月31日及之前发生重大变化的,除提交简单更名上述材料(材料(2)—(5),若名称未发生变更无须提交)外,还须提交高企重大变化申报材料(同高企申报材料,2019—2021年度相关材料),书脊位置注明重大变化、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
(2)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发生重大变化的,除提交简单更名上述材料(材料(2)—(5),若名称未发生变更无须提交)外,还须在2023年提交高企重大变化申报材料(同高企申报材料,2020—2022年度相关材料),具体受理时间以2023年工作安排为准。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 时间安排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0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15日;
第三批:11月15日。
三、高企整体迁入
1. 范围
证书在有效期内、在外省市已认定的高企整体迁入我市的企业。
2. 时间安排及要求
外省市已认定的高企整体迁入我市的,采取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企业迁入前、迁入后营业执照;
(3)迁入核准通知书;
(4)企业原所在地清税证明;
(5)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及搬迁情况说明);
(6)企业迁入前一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
特别提示: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系统中申报材料应与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2. 要求
企业将报送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及《2022年高企更名各区推荐表》(附件5)一同报送。《2022年高企认定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1),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kjj@tht.gov.cn,邮件名称:XX公司-2022年高企认定推荐表(新认定/重新认定)。
1.经开区企业将纸质材料上报至天津经开区科技局。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泉州道3号北塘建发大厦A座301室(经开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申报材料也可邮寄,收件人:王春杨;电话:022-66878911
2. 报送1本纸质高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参考格式见https://www.teda.gov.cn/bmztc/contents/8695/162450.html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清单》;同时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按要求将整本纸质材料扫描上传,保证清晰。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经开区)。
3.fuwu.most.gov.cn高企管理系统网上填报须知:
注册时,行政区域选择“滨海新区”
填写封面时,认定机构选择“天津市认定机构办公室”
“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选择“开发区科技局”
(1)是否属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是
所属经济开发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2)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否
(3)是否属于新区内企业:是
新区名称:滨海新区
4.咨询电话
经开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022-66878911;022-66878909
泰达产发集团咨询服务热线:022-25231111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按两个批次评审,企业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和7月31日。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5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31日;
第三批:11月30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按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上报至保税区科工局。
.报送1本纸质高企申报材料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保税区)。
四、受理及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保税区科工局。
受理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西三道166号C319
联系人:保税区科工局马骉
联系电话:84906361,84912816。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按两个批次评审,企业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和7月31日。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5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31日;
第三批:11月30日。
二、高企材料要求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所属区统一标注为“滨海高新区”)。另,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与1份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天津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张工83710262
高新区联系方式
高企问题咨询联系人:陈工87456337;樊工87457053;庞工88346126
梁工84806799;刘工83717374
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材料联系人:张工83710262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5日。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按两个批次评审,企业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和7月31日。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5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31日;
第三批:11月30日。
二、高企材料要求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所属区统一标注为“西青区”)。
报送一正一副、信用中国查询报告、推荐表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西青各街道或城镇 联系人:27913660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按两个批次评审,企业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30日和7月31日。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5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31日;
第三批:11月30日。
二、高企材料要求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所属区统一标注为“南开区”)。另,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与1份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南开区企业到期重新认定高企、新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和简单更名、重大变化的申报材料、迁入高企的证明材料均由南开区科技局统一受理。
地点:南开区红旗路与黄河道交口南开文化中心404
联系人:李慧雨 李琦
联系电话:87893225、27695278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19日。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按两个批次评审,企业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17日和7月15日。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5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19日;
第三批:11月18日。
二、高企材料要求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所属区统一标注为“东丽区”)。另,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与1份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报送一份电子版高企申报材料(整本纸质材料扫描后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企业名称)
报送2022年高企认定企业信息表(样式见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随申报材料报送,excel版发送至邮箱dlkwtrz@163.com。
报送街道(园区)推荐意见
报送咨询服务机构承诺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地址:东丽区科技局运行科:东丽开发区一经路与二纬路交口海河高新区科技金融大厦511室。
电话联系:022-24980662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各镇街、宝坻经济开发区、中关村管委会于8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宝坻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207室)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各镇街、宝坻经济开发区、中关村管委会分别于6月17日和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宝坻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207室)。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5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31日;
第三批:11月30日。
二、高企材料要求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所属区统一标注为“宝坻区”)。另,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与1份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由各镇街、宝坻经济开发区、中关村管委会统一报送至宝坻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207室)。
(1)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填写自荐表(附件1),申报纸质材料1份(原件)、自荐表电子版上报至所在镇街、宝坻经济开发区、中关村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
(2)企业单独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书并加盖公章。
(3)各镇街、宝坻经济开发区、中关村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宝坻区科技局科技成果科(207室)。
联系人:王敏 孟凡磊
联系电话:82626912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26日。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按两个批次评审,企业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6月24日和7月27日。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5月13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26日;
第三批:11月25日。
二、高企材料要求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所属区统一标注为“宁河区”)。
报送2本(一正一副)纸质高企申报材料(正本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申报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5; 同时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按要求将整本纸质材料扫描上传,保证清晰。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请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做好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推荐、汇总。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1日。
(二)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常态化受理,按两个批次评审,企业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31日和6月30日。
(三)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
第一批:4月29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在本批次提交);
第二批:8月1日;
第三批:10月31日。
二、高企材料要求
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所属区统一标注为“河北区”)。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报送一正一副两本纸质高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2;同时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按要求将整本纸质材料扫描上传,保证清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qkjjzhk@tj.gov.cn,邮件名称:XX公司-2022年高企认定推荐表(新认定/重新认定)。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企业将材料报送至天津市河北区科学技术局,地址为河北区五马路81号102室。联系电话:26270790 河北区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天津中帆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可提供定制化、前沿,适合中国本土企业迫切需要的企业管理理念和实践方法。可通过“系统性、针对性、实操性、专业性”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实际难题。
公司主要业务横向是政府无偿资助项目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纵向主要提供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开展两化融合贯标、DCMM评估、ISO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等服务,同时公司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定期内部培训。
公司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还可承接各类企业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污染场地评估咨询等工作。
网站:http://www.zhongfan77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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