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一次性将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自开专票范围!!!
其中影响面最大的是“工业”,是啊,工业——增值税大家族中的老大哥啊!!不管你是重工业、轻工业、化工业……,只要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都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自行开具!
都可以自行开具!
自行开具!
重要的事情说3遍!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有木有!!喜大普奔啊,有木有!!

“专票专票悄悄来临,送来小秘密!忍不住,忍不住,快点告诉你!”想想好激动!
当然,不要忘了还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哦!这个行业的纳税人面对的客户大多是单位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量也是蛮大的,现在终于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也很是一番激动啊!

1、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2、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已经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3、申报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最后,给大家送上整理归纳的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