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度集中竞价六段式报价 浙江售电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征意见
浙江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售电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
一、电力用户准入:110kV以上为“批发市场用户”,即一类用户,10kV及以上、100kV以下的电力用户为“零售用户”,即二类用户,具体放开行业参考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根据1月29日,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9年度浙江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次售电市场交易只放开煤碳、钢铁、有色和建材四个行业总计130亿千瓦时电量参与。
二、市场份额限制: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企业,年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和平台挂牌交易总电不超过全省售电市场总量的30%。(2019年130亿左右,单个售电公司限制在39亿内)。
三、售电市场交易品种: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
四、电力交易价格限制: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及恶性竞争,可对报价设置上限;参与市场交易机组发电能力明显大于用电需求时,可对报价设置下限。
五、月度集中竞价六段式报价:浙江省与广东、江苏等省份的一个不同点是采用买卖双方六段式报价,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交易风险,但出清方式依旧是边际统一出清。
卖方申报(发电企业或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企业申请作为“卖方”申报)实行六段式报量、报价,每段电量不得超过其上限电量的20%,报价价格逐段递增,每段价差不得小于3.0元/MWh;买方申报(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企业、发电企业作为“买方”申报)实行六段式报量、报价,每段电量不得超过其上限电量的20%,报价价格逐段递增,每段价差不得小于3.0元/MWh。
六、偏差考核与结算:发电企业、批发市场用户、售电企业售电市场的合同偏差电量,釆取“月结月清”的方式结算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初期即月结月清,售电公司面临较大偏差电量考核风险)
七、履约保函管理:预估本年度售电企业所代理用户的用电量,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用电量的120%估算。4亿千瓦时及以下履约保函额度200万元,每增加1亿度,保函增加50万,保函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8日。
2.国网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今年实现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收入95亿元
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正式印发《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2019-2020年行动计划》,国网将引领能源新技术应用,统筹布局综合 能效服务、供冷供热供电多能服务、分布式清洁能源服务和专属电动汽车服务等四大重点业务领域,完成22项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建成20个重点示范项目。2019年、2020年分别实现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收入95亿元、190亿元。
推进重点示范项目,推进浙江衢州电力园区分布式光伏、上海电力学院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等示范项目。
深入推进综合能效服务。开展高压客户能源结构信息普查,以提升客户能效、降低用能成本为目标,基于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应用,实施传统节能方式变革,实现由单一设备级节能改造向系统级、平台级综合能效提升方式转变。聚焦能源强度高、空调用能占比大的商业楼宇、政府机关、企业集团、机场、医院、酒店等大型建筑及居民客户,大力推广空调系统优化控制、电力需求响应等业务,通过能效监测与分析,为客户提供设备参数匹配、管网运营优化、末商榻实行控制等综合能效提升服务,促进空调系统用能负荷与电网供应能力的协调平衡。
2019年,完成综合能效领域4项技术设备研发试点应用,实现综合能效服务业务收入超过40亿元。2020年,完成综合能效领域2项技术设备研发和试点应用,实现综合能效服务业务收入超过80亿元。
3.售电公司注意!新疆电力运营合同签订与备案出新规!
新疆能监办日前发布了《新疆区域电力运营合同(协议)签订及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业务类别合同分为营销类、交易类、调度类、输(配)电服务类及其他类合同。
合同相关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及时向能源监管机构进行合同备案。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地州供电公司签订的,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归集和备案;局域电网企业、趸售县(团场)供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微电网企业在其配电区域内签订的,由局域电网企业、趸售县(团场)供电公司、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和微电网企业分别负责归集和备案。
市场成员提供虚假合同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电力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4.2018年新电改盘点:售电公司“两极分化”
转眼间2018年已经过去了,新电改没有淡出视野,而且持之以恒的继续深入,在推动者的大智慧下表现出了顽强的生机。上半年增量配网试点、发用电计划放开试点、输配电价核定试点、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等试点齐头并进,下半年则集中火力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尤其在工作方式上,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和增量配网试点组织领导力度大大增强。第二阶段工作在第一阶段全面推动的基础上,产生了向重点方向、重点环节突破的趋势,当然,第二阶段任务仍然艰巨,需要继续攻坚克难。
2018年,在近半数已注册售电公司未参加直接交易的基础上,出现了成批量第三方售电公司退出市场交易;与此同时,发售一体化的售电公司快速成长,绝大部分发电企业(公司)注册了一家以上的售电公司,并且基本上都参与了直接交易,“售电公司们”出现了明显的“两级分化”。当然,这种趋势是正常的现象,一方面任何行业的市场化一定是有进有出,淘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没有什么企业是稳赚不亏的,有关部门对退出(售电公司)“熟视无睹”(有形之手不乱动)可以有效规避作为市场化标志的售电公司,遇到困难不找“市场”找“市长”的怪现象,是培育市场主体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部分独立售电公司的退出与我国的售电业务改革尚未跨越门槛(电力现货市场背景下的售电业务)有很大关系。电力市场化国家的售电放开基本上指在现货市场模式下的放开。目前我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尚未完全落地,个别地区仍将市场化等同于降价,在这种大环境下,售电公司出现任何问题都不让人吃惊。具体说来,在没有现货市场的情况下,各地独立售电公司开展的“售电业务”采用的就是“吃价差”的盈利模式,与发电企业营销人员在原直购电(优惠电)模式下开展的工作没有大的区别,甚至与计划体制下发电企业的营销工作没有区别。因此,经过三年尝试后,独立售电公司饱受诟病,被很多方面认为是没有创造价值的“皮包公司”。
5.售电市场出现变化 售电公司如何抓住机遇?
售电市场经过2~3年的培育和普及教育,已进入到个性化竞争、电价套餐增值服务,以及线上服务的阶段。售电主体不断增加、价差不断缩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仅靠价差盈利的售电模式早已不是售电公司的生存之道。市场参与者都会问:售电公司的出路在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啊,或者给用户做综合能源服务”,这么说的依据是:“售电公司最贴近客户,具有天然的业务延伸优势,可以顺势拓展至其他综合能源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售电公司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在存量的市场或区域中如何开展用户的增值服务?如何满足用户的综合能源需求?如果着力点不在于硬件的投入,那么就应着力于市场地位上的软实力提升。基于上述的再认知和分析可以看出,市场正在逐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用户在觉醒;需求在多样化;售电公司也在竞争中分化。
随着售电侧逐步放开,火电、水电、光伏、风电、燃气、储能、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分别进入市场,售电侧市场充分市场化,不但参与市场主体多元化、而且交易品种也多样化、用户的需求也分散化、用户需要了解的信息要透明化、服务要线上化、用户要求数据安全及隐私、信息交换可实现在线价值传递。随着资本不断进入能源领域,应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去拥抱改革、拥抱新技术、拥抱能源互联网,以能源+金融+互联网思维来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综合能源业务;在能源行业积极实践新技术,如储能、大数据、区块链,转型成为高新技术性的售电企业,真正为电力体制改革和我国的能源革命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