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公告,表示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决定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全文如下: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
国家能源局
2022年5月18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