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通行方式在交通法规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如果未按相关规定行驶,将会受到罚款处罚。
总的来说,通行规则遵循“一让一”的模式,即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通过。
注意
交通通行交通标志/标线


需要注意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