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媒体报道,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市长)被约谈。衡阳、六盘水、安阳、昆明、沈阳、临沂……这些分布在中国东西南北的城市,进入了同一份名单。令这20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感到“没面子”的不仅是城市的环境问题被公开曝光,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市长)的名字也同时被曝光。
新《环保法》第68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近日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规定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此次环保部将约谈情况公布于众,还曝光涉污地方的主要负责人,其实就是抓住了中国人爱“面子”的这一软肋,戳到了环保既督企又督政的痛点,把你赤裸裸地晾在公众面前,无疑,它给这些政府主要负责人带来了极大的危机意识。高污企业创造的经济价值再大,也不如市长的面子重要,进了被曝光的名单,毕竟不是光荣榜,面子上是在不好看。也正是因为被曝光,没了面子,所以才有市长当面表态“三年一个大变样”、“亲自分管环保工作”的承诺。
环保约谈机制的启示,不仅仅是在环境问题上。从更大层面上看,这体现着改革的耦合性、协调性问题。当前,不管是环境问题、经济问题还是其他一些更具体的问题,很多都不是局部性的,也不可能局限在一定区域内就能解决。对于这些问题,重整权力运行流程、改变权力配置比例,或能产生更好效果,而这可能也是改革的要点所在。
无疑,环保部约谈让人们在期盼蓝天绿水青山中很具新闻性、抢眼效应。但是,环保部约谈仅仅是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第一步,尤其在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在今年实施后,特别是规定了9种处罚情形,其中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产、关闭决定而未作出决定的等,新环保法规定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撤职、开除等处理的同时,要求监管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让环保部约谈更具震慑力,已经具备了充分、扎实的法制基础。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摒弃唯GDP论的政绩考核观,在制定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都应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严格办理程序,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把环保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倒追”,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文章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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