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围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拓展清洁能源开发空间、助推储能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用能方式转型升级、
推进清洁能源装备发展、优化清洁能源发展环境六大任务,提出26项具体措施,加快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发电量占比达到4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年均提升超过1个百分点;
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亿元;
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8%;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30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及发电量占比达到70%以上,
加强风电光伏布局与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动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
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多措并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
围绕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重点支持辽西北等地区发展陆上风光基地,打造阜新、朝阳新能源基地,打造铁岭源网荷储基地。
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支持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探索风光氢综合能源智慧港建设。
充分利用荒漠化沙地、废弃矿区等土地资源,探索推进光伏治沙、渔光互补等多种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新增辽西和辽北到辽中三个输送新能源大通道,新增四座、扩建四座500千伏变电站工程,打造灵活高效坚强智能电网。
着力推进国家规划内重点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清原一期、大连庄河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本溪大雅河、葫芦岛兴城、清原二期、朝阳等后续项目的前期工作,
确保到2025年和2030年全省装机分别达到300万千瓦和1300万千瓦。
《方案》还提出,加强清洁能源产业智能化建设,统筹构建东北(辽宁)清洁能源数据中心。
深化清洁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清洁能源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构建东北区域能源(电力)交易中心。
同时,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体现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等方面的优先地位。
原文件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