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隔墙售电”模式取得又一重大进展——首个分布式光伏“隔墙售电”试点项目已在苏州正式投运。
项目总装机约12MW,预计年均发电量1,223万度。
该项目是全国首个“一对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所产生的清洁电力,可直接出售给同在一个110kV变电站内的用电企业,实现就近消纳。
(12MW苏州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
既2022年9月浙江省率先“破局”后,首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隔墙售电”试点项目为什么是在江苏落地呢?
事实上,江苏省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推进早在2019年便已拉开序幕。
2019年12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明确了分布式发电项目参加市场化交易的注册、主体、交易等相关细则,也是全国第一个省份出具相关试点试行项目的实施细则。
并且此前,江苏能监办已印发了《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示范文本)》,各有关单位可在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时参照使用。
合同示范文本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2150号)、《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苏监能市场〔2019〕117号)等文件,
我办编制了《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
请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时参照使用,在执行中若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我办联系。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