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严格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其中,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自然人自主选择备案方式,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的,电网企业代理受理备案材料即视为项目具备接入条件。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管理权限和年度开发方案编制纳入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容量、接入电压等级和上网模式等要求。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