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
《细则》指出,竞价申报主体范围如下:
1.2025年6月1日至竞价公告发布时,已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2.竞价公告发布时未投产,但经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评估,承诺竞价周期内可以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3.分布式项目可自行参与竞价,也可委托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代理参与竞价并满足上述已投、未投项目要求;
4.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以及绿电直连的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 (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宁发改价管 〔2025〕580号),促进我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