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规范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办法》,2016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从2017年3月1日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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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宜
1
申报条件
公示活动面向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展开,只要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满四周年、在近四年内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处以及其他不良记录;之前获得过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示资格的,都可以向所在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报。
2
申报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
3
申报方式
申报的具体要求可以通过省工商局网站查询http://www.jxaic.gov.cn/jx/lhxygg/20170111/283880.html
4
申报原则
守重公示活动采取自愿参与原则。工商部门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禁止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活动收费或变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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