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牵头建设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以下简称“因子库”)第一版正式上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相关负责人就因子库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因子库建设的原则、用途定位、主要内容和数据来源是什么?
答:因子库建设遵循“广泛征集、共建共享、循序渐进、科学实用”原则。坚持急用先行、分类推进,优先发布社会需求迫切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因子库提供全国(部分因子细分到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方便无法获取自身实测排放因子的主体在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时参考使用。
本次发布的因子主要为行业企业排放因子,用于核算企业或者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国家制定发布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标准以及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企业核算技术规范中排放源和分类相衔接。具体包括燃料燃烧、煤炭生产、碳酸盐使用、熟料生产以及能源用作原材料、废水和固废处理、农业生产等直接排放因子,以及净购入电力等隐含排放的间接排放因子,涉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以及含氟气体等温室气体。另外,为方便用户使用,提供了“按排放源类别”和“按行业企业类别”两种因子分类方式。因子数据部分来源于调研、实测等获取的本地化因子,部分来源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等国际缺省排放因子。
问:因子库后续如何更新?
答:为使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更能反映我国现行主流技术工艺,符合我国最新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参考其他国家经验,未来我们拟按年度更新因子库内容,逐步提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问:行业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等主体能否参与因子库数据更新工作?
答:由于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涉及的行业领域众多,为使因子库数据更有代表性,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我们鼓励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个人等社会各方参与因子库的更新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因子库中设置共建模块,欢迎各方自愿上传实测参数供更新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