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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上山与光伏下田:科技赋能还是生态隐忧?

水稻上山与光伏下田:科技赋能还是生态隐忧? 仲致能源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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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水稻上山”遇上“光伏下田”,农业科技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成为焦点。如何在粮食安全、能源转型与农民权益之间找到平衡?

当“水稻上山”遇上“光伏下田”,农业科技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成为焦点。如何在粮食安全、能源转型与农民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央视报道与地方案例揭示了这场转型的机遇与挑战。




科技赋能农业的创新实践




中国工程院院士朱有勇团队的“水稻上山”技术,通过耐旱品种和杂草封控技术,在云南山区旱地实现亩产350-400公斤。这一技术利用现有旱地资源,避免毁林造田,为西南山区粮食自给率提升开辟新路径。2022年推广面积超53万亩,虽产量低于水田,但显著高于传统玉米种植效益。 


 然而,公众对“水稻上山”存在误解。部分报道将小面积高产试验田(如亩产788公斤)视为普遍现象,引发对生态破坏的担忧。农业农村部明确回应,该技术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下坡地,且仅占全国山地稻田的15%,强调其科学性与合规性。  


光伏下田的双重挑战



湖北安陆市的千亩光伏项目引发争议。13966亩永久基本农田被光伏板覆盖,农民年租金仅500元/亩,远低于原水稻种植收益。央视调查指出,此类项目涉嫌违反耕地保护政策,导致农田荒废与农民利益受损,暴露政策执行中的监管漏洞。  


但光伏与农业结合并非全无价值。贵州息烽县“农光互补”模式在光伏板下种植中药材,亩收益达3万元。这类成功案例表明,技术应用需因地制宜——优先选择非基本农田,匹配适合作物,并确保农民参与利益分配,才能真正实现“一地两用”。 


政策监管的漏洞与矛盾



国家虽三令五申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但地方执行偏差频现。湖北安陆案例中,村委会绕过农户直接与企业签约,违背《土地管理法》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规定。此类“擦边球”行为凸显基层监管乏力与企业主导权的失衡。  


全国政协常委南存辉建议,完善农光项目政策协同。例如延长设施农业用地期限至25年,推动农网储能改造。只有整合农业、能源、环保等部门力量,建立联合审批机制,才能杜绝以“光伏名义”侵占良田的乱象。  



未来方向的科学规划



农业技术推广需明确边界。“水稻上山”应聚焦西南旱地,光伏项目则优先布局非基本农田或发展棚顶发电,如山东寿光的光伏大棚。科学规划可避免生态风险,同时释放土地潜力。  


技术创新也需适配品种支撑。节水抗旱稻、耐阴中药材等作物研发,能减少对水、光资源的依赖。例如“滇禾优615”水稻品种的耐旱性,正是“水稻上山”成功的关键,未来需持续投入品种改良与技术优化。  


农民权益保障的重要性



土地流转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湖北安陆案例中,农民失去耕作权却未获合理补偿,暴露利益分配机制的缺失。租金应动态参照农作物产值,建立企业与农民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模式。  


此外,政策需保障农民知情权与参与权。光伏项目立项前应召开村民听证会,公开收益分配方案。唯有让农民从“被动接受者”转为“主动参与者”,才能避免“企业得利、农民失地”的困局。 


生态与发展的平衡之道



农业现代化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水稻上山需警惕过度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光伏下田应规避重金属污染风险。科技应用必须经过长期生态评估,例如监测光伏板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  


终极目标是实现多元共赢。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监管与民生优先原则,让粮食安全、清洁能源与农民增收协同发展。如央视所言,技术无对错,关键在于平衡——守住耕地红线,方能守住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资料来源:麻辣光伏

编辑:阿远

校对:Z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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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仲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设计、建设、运维等为一体的新能源科技企业。公司愿景是将光伏与物联科技融合,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合纵连横”赋能第三方安装商,引领分布式光伏市场新生态,普惠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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