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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密集出台了133项退役光伏组件回收政策,核心政策包括:
1.国家层面
2024年3月《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对退役风光设备循环利用项目按不超过总投资的15%补贴,单项目最高1亿元。
2024年国务院及部委连续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鼓励高效光伏组件发电设备更新。
2024年10月《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生产、回收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台账,实现跨区域协同监管。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2025年2月《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通过竞价形成电价。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竞争力,主动参与市场竞争。2025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规定自用比例不低于60%,下网电量免缴电量电费,仅按容量缴费,若电站通过技改提高自给率,可大幅降低用电成本,缩短投资回收期。
2025年3月《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老旧光伏电站升级改造、组件退役回收与再利用被列为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
202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第977条:国家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制度。
2025年6月《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7年建立光伏组件绿色低碳标准体系,重点制定碳足迹核算规则、退役组件拆解处理要求、热解法/溶剂法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等。
2025年9月《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包含退役晶硅光伏组件高效拆解及清洁再生利用技术及成套装备。
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2.地方行动
2024年4月《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到2027年,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
2024年,浙江省湖州、金华、衢州、温州、绍兴、宁波、杭州及嘉兴平湖发布了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20%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
2025年1月《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对于并网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10年以上、转换效率在18%以下或单片功率在250瓦以上的项目实施技改更新,将按更新容量给予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2024年5月《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光伏行业更新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2024年6月《唐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完成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
2024年8月《青海省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运行时间10年以上老旧光伏电站关键设施及配套设备改造升级。支持项目业主自愿、合规开展改造升级工作。设备更新项目应为存量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
2024年10月《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运行时间10年以上老旧光伏电站关键设施及配套设备改造升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辽宁省沈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东省,西藏自治区均发布政策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的退役改造。
湖南省发改委2025年4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废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补助不超过15%,单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2024年8月,浙江省《海宁市整市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三年行动方案》发布,在多场景运用方面,选择一批老旧光伏开展更新试点,加快研究突破老旧光伏更新利益分享模式。2024年11月20日,浙江省首个分布式光伏“以旧换新”项目实现并网通电。
青海于2025年2月实施的《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导则》:风电和光伏发电单位被依法要求承担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的处理责任,并建立可追溯体系。江苏2024年7月发布《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河北2025年6月发布
《关于《退役光伏设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标准化协会2025年6月发布《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方法——热解法》和《晶体硅光伏组件判废导则》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光伏回收政策
1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
发布单位:国务院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光伏组件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
2
《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9日
发文单位:生态环境部
废物代码:900-015-S17
固体废物名称:报废光伏组件。光伏组件生产、技改、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组件。
3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
深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
4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节〔2024〕26号
在新能源领域,加快废旧光伏组件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5
《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2月6日
发文字号:国办发〔2024〕7号
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研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环境管理配套政策。
6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发文字号:国发〔2024〕7号
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
7
《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3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加强风光设备组件等新能源退役设备回收和循环利用。
8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7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以及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
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9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8日
发文字号:国能发规划〔2024〕22号
研究光伏电站升级改造和退役有关政策。
10
《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7日
发文字号: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
健全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退役光伏设备的绿色拆解和回收利用标准。
11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
发文字号:浙政发〔2024〕10号
到2027年,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4〕379号
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13
广东省《佛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2日
发文字号:佛府〔2024〕4号
发布机构:佛山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14
《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3日
发文字号:粤府〔2024〕27号
发文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15
《广东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
发文字号:粤发改能源〔2024〕117号
发布机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对前期已建成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摸查,具备条件的存量项目淘汰和改造升级,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经济性。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4日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发文字号:宁政发〔2024〕15号
推动能源行业升级改造。开展老旧光伏电站升级试点,提升发电效率。
深度挖掘再制造产业潜力。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18
《甘肃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发文字号:甘政发〔2024〕22号
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风电光伏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鼓励在酒泉市等风电装机规模较大的市县布局退役风电设备循环利用产业。
研制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绿色拆解、回收利用标准。
19
广东省《东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发文字号:东府〔2024〕36号
发文机构:东莞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20
广东省《韶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发文字号:韶府〔2024〕8号
发文机构:韶关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21
《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
发文字号:京政发〔2024〕14号
发布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
有序实施老旧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提高发电效率和年发电小时数,增加本地绿电供应。
22
广东省《广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9日
发文字号:穗府〔2024〕4号
发文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
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23
广东省《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发文字号:珠府〔2024〕28号
发文机构:珠海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标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24
《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发文字号:沪府发〔2024〕5号
发文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推动老旧光伏发电设备更新和高耗能变压器改造。
25
广东省《惠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日
发文字号:惠府〔2024〕20号
发布机构:惠州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26
《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6日
发文字号:黔府发〔2024〕4号
提高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水平。推进风电光伏等领域设备再制造。加快风电光伏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27
广东省《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8日
发文字号:汕府〔2024〕18号
发文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
有序推进光伏发电设备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28
《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9日
发文字号:赣府发〔2024〕9号
发文机构:江西省人民政府
结合实际推进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
29
《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0日
发文字号:冀政发〔2024〕5号
推动光伏等行业更新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
30
广东省《茂名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3日
发文字号:茂府〔2024〕20号
发布机构:茂名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31
广东省《梅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5日
发文字号:梅市府〔2024〕4 号
发布机构:梅州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32
广东省《清远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0日
发文字号:清府〔2024〕25号
发文机构:清远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33
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盐城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
发文字号:盐政发〔2024〕14号
发文机构:盐城市人民政府
积极推动超服役期限的光伏电站设备更新。
34
山东省《济南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发文字号:济政发〔2024〕9号
发文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推动老旧光伏等新能源设备更新改造。
35
浙江省《湖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8日
光伏设备更新。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完成省定目标。推动光伏逆变器智能化升级,提升发电效率和安全性能。
36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9日
发文字号:国发〔2024〕12号
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风电光伏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
37
江西省《宜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31日
发布机构:宜春市人民政府
推进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
3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4日
发文字号:新政发〔2024〕27号
推动废旧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探索在哈密、昌吉、乌鲁木齐、喀什等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大的地(州、市)率先布局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39
河北省《唐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5日
发文字号:唐政字〔2024〕44号
发布部门:唐山市人民政府
推动能源产业设备更新改造,完成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
40
浙江省《金华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
推动投产超 10 年、板功率低于 250 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 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
到 2025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或退役 22 兆瓦以上。
41
广东省《阳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发文字号:阳府〔2024〕6号
发文机构:阳江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能效水平低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42
江西省《赣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24〕5号
发布机构:赣州市人民政府
结合实际推进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
43
江西省《新余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发文字号:余府发﹝2024﹞9号
发布机构:新余市人民政府
结合实际推进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
4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中卫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0日
发文字号:卫政发〔2024〕32号
发布机构: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展老旧光伏电站升级试点,提升发电效率。
45
浙江省《衢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1日
光伏设备更新。推动投产超 10 年、板功率低于 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 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到 2024 年底,更新或退役光伏设备 1 万千瓦,投资 0.3 亿元;到 2027 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 5 万千瓦,累计投资 1.5 亿元。
46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3日
发文机构: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3兆瓦以上。
47
广东省《汕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3日
发文字号:汕府〔2024〕30号
发文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
对照国家公布的可再生能源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对具备条件的陆上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淘汰和改造升级。
48
《西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9日
发文字号:藏政发〔2024〕8号
发文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探索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调节能力。
49
广东省《肇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5日
发文机构:肇庆市人民政府
全面摸查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低于1.5兆瓦的风电场设备并推动更新改造,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指导其申报退役,光伏发电设备更新参照风电设备摸查和推动。
50
广东省《揭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6日
发文字号:揭府〔2024〕12号
发文机构:揭阳市人民政府
强化存量光伏发电项目摸查,有序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淘汰和改造提级,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经济性。
51
江西省《鹰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7日
发文字号:鹰府发〔2024〕3号
发布机构:鹰潭市人民政府
结合实际推进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
52
四川省《甘孜州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8日
发文字号:甘府发〔2024〕9号
发布机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科学有序推进光伏发电站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53
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开征集六类废弃设备及消费品违法拆解污染环境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9日
生态环境部拟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拆解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污染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行为。
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开通“废弃设备及消费品非法拆解处理污染环境投诉举报专栏”,重点征集废光伏组件拆解处理活动中的污染环境问题线索。
54
广东省《湛江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
发布机构: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55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
发布机构: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
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56
江西省《吉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8日
发文字号:吉府字〔2024〕38号
发布机构:吉安市人民政府
结合实际推进光伏机组设备更新升级。
57
江苏省《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7月8日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应建立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台账,如实记录废弃光伏组件的种类、数量、性质、处理处置、产物流向等信息。
58
浙江省《温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9日
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0.152万千瓦。
59
浙江省《绍兴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5日
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20%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2万千瓦以上。
60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3日
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24〕51号
开展老旧光伏电站升级试点。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
61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5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4〕1104号
8月底前全部下达 3000 亿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大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1480亿元左右用于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
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用完的中央下发资金额度收回中央。
62
广东省《河源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9日
发文字号:河府〔2024〕34号
发文机构:河源市人民政府
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电站经济性。
63
《青海省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4日
发文字号:青政办函〔2024]72号
发文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支持运行时间10年以上老旧光伏电站关键设施及配套设备改造升级,优先支持转化效率低、材料稳定性差、智能化程度低等新能源项目实施更新改造。
支持项目业主自愿、合规开展改造升级工作。设备更新项目应为存量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
64
《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
发文字号: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
到 2027 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增长 25%以上。推动老旧光伏电站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鼓励高效光伏组件发电设备更新。推进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发展,支持基于物理法和化学法的光伏组件低成本绿色拆解、高价值组分高效环保分离技术和成套装备研发。
65
《甘肃省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8月30日
发文字号:甘发改环资〔2024〕572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
重点推动高比例光伏等项目设备更新改造。
66
浙江省《宁波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9日
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3万千瓦。
67
《福建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0日
发文字号:闽政〔2024〕5号
光伏等清洁发电设施更新改造。鼓励满足条件的光伏电站在不新增占地面积的基础上将板功率小、能源转化效率低的光伏组件通过升级改造提升发电效率和安全性能。
加大对更新替换下来的老旧光伏组件等废旧设备循环利用的政策引导。
68
浙江省《杭州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0日
推动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以新换旧。到2027年光伏组件累计更新0.3045万千瓦以上,在运光伏项目N型组件占比超过60%。
69
《山西省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
发布机构:山西省能源局
鼓励通过高效光伏组件等关键发电设备更新。
70
辽宁省《葫芦岛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
推动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
71
《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4日
发布机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
支持运行时间10年以上老旧光伏电站关键设施及配套设备改造升级。
72
贵州省《毕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8日
发文字号:毕府发〔2024〕12号
发布机构:毕节市人民政府
鼓励光伏等企业更新高效光伏组件等关键发电设备。
73
浙江省《建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发布机构:建德市人民政府
到2027年底,完成光伏装机退役1万千瓦以上。
74
《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通过条目化的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规范、高效取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查重点和方向,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
7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发文机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推动老旧光伏发电设备更新。
76
《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发布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建立健全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探索建立光伏设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开展风电光伏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
77
《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部
参与光伏设备及其零部件和材料的生产、运营企业及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企业应建立信息化电子台账,在废光伏设备全生命周期协同跟踪,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要求进行信息化管理,并能够与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平台对接。
78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发布机构: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24〕47号
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79
辽宁省《沈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
发文字号:沈政发〔2024〕11号
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80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发文字号:拉政发〔2024〕20号
发文机构:拉萨市人民政府
探索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储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和调节能力。
81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发文字号:内发改环资字【2024】1412号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
有序推进风电场、光伏发电站改造升级和退役。积极落实《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全区风电场、光伏发电站设计使用年限、安全运行情况、空间分布等,适时组织开展风电场、光伏发电站改造升级和退役申报工作,督促发电企业有序推进风电场、光伏发电站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探索研究光伏发电站改造升级和退役相关政策。
82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83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84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8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
强化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标准供给,研究制定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标准。
深入开展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培育一批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两新”领域标准提升行动方案明确的全部294项重点国家标准制定修订任务。
85
浙江省嘉兴市《关于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5日
支持并网容量在1兆瓦及以上的10年以上、转换效率在18%以下或者单片功率在250瓦以上项目实施技改更新,技改完成后经申报通过,按更新容量给予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本补充意见自本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三年内申报有效。
86
青海省《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25年1月16日
标准编码:DB63/T 2388-2024
发布机构: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风电和光伏发电单位依法承担废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含零部件)处理责任,建立可追溯
的回收管理体系。风电和光伏发电单位应在光伏组件和废风电机组叶片报废前,与利用处置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87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1日
发文字号:宁发改环资〔2025〕53号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加快推进涉及“两新”重点领域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进度,提升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强制性技术、能耗、排放等指标要求,强化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标准供给,2025年制修订涉及“两新”领域7项地方标准。
8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1日
发文字号:闽发改规〔2025〕1号
分领域分行业推进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通过优化提升拆解利用工艺技术和管理水平,大力争取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以奖代补”导向作用。
89
江苏省《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2日
发布机构: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
深入开展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明确年度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标准研制,完善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开展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产品绿色拆解和回收利用标准研究。到2025年底前完成省“两新”领域标准提升行动方案中各类标准制定修订任务。
90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4日
发布机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
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制定分行业、分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制定《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25-2030)》,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布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出台《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支持内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监控等方面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9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海南省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发文字号:琼府办〔2025〕5号
发布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建立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需求台账,制定分领域分行业存量项目设备更新改造清单。
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申领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国家“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进一步推动省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规范化发展。
92
青海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发文字号:青政办〔2025〕2号
发布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具体到企业、具体到项目、具体到时限。
指导企业积极争取2025年中央财政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引导企业环保化、规范化拆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加快制定修订盐湖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有机农畜产品等领域标准,特别是绿色算力、风电、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和退役标准。2025年底,完成制定修订青海省地方标准90项。
93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发布机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甘发改环资〔2025〕52号
全面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制定行业领域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我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标准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修订光伏设备回收利用标准。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培育一批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落实好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政策。根据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套文件要求,引导企业环保化、规范化拆解。
94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落实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6日
发布机构: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辽发改环资〔2025〕31号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重点支持废弃电子产品处理,逐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的范围、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利用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落实再生材料推广应用专项行动,重点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围绕回收循环利用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积极培育一批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到2025年底,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30项、地方标准60项。
95
上海市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7日
发布机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沪发改环资〔2025〕21号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96
2025年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7日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浙发改环资〔2025〕17号
加快落实《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明确的设备更新领域2027年目标任务,2025年力争完成重点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60万台(套)。
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和项目储备。
加快先进标准制定修订。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制定任务,参与研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国家标准25项以上。
97
云南省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7日
发布机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充分发挥处理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平稳发展。
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两新”领域标准提升行动工作措施明确的全部80项省级标准制定修订任务。
98
广东省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8日
发布机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粤发改资环函 〔2025〕145号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年度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完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
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
实施再生材料推广应用专项行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99
黑龙江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2月5日
发布机构: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
分领域分行业完善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培育一批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奖补政策。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两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明确的配套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
100
重庆市2025年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2月5日
发布机构: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推动设备更新改造。
争取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提出的2025年制修订重点国家标准项目清单,重点围绕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加快推进已立项参与的国家标准制修订,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既定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101
四川省 2025 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5年2月7日
发布机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川发改环资【2025】38号
分领域分行业开展设备更新改造。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领域科技攻关,培育一批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实施再生材料推广应用专项行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102
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2月8日
发布机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细则。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培育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利用好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政策,及时审核具备资格的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量,协助企业获得补贴资金。鼓励企业环保化、规范化拆解,争取更多企业列入专项资金支持名单。
推进再生材料推广应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103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2月8日
发布机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25〕11号
对衰减严重的老旧光伏电站进行升级改造。推动新能源新型固废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布局老旧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产业。
10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2月9日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25〕136号
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1)电量规模,由各地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2)机制电价,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
105
浙江省《2025年丽水市加力扩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8日
发布机构: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丽发改资环〔2025〕30号
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政策。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
积极参与研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国家标准2项以上。
106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自治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5日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
分领域、分行业、分阶段科学、合理、有序制定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支持有关企业申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中明确的81项地方标准和20项团体标准研制任务,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107
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发布时间:2025年3月7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老旧光伏电站升级改造、组件退役回收与再利用被列为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
108
山东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2日
发布机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聚焦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方向,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加快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推广应用再生材料,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强化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标准研究制定,健全二手商品交易流通标准,完善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和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标准。2025年底前完成省“两新”领域标准提升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类标准制定修订任务。
109
山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1日
发布机构: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对符合有关条件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相关的银行贷款本金,积极对接争取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贴息相关政策。
明确各行业领域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力度,积极争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提升废钢、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110
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6日
发布机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实施设备更新项目3000个左右。
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基础上,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在取得中央贴息支持的基础上,按照贷款本金的1%给予省级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和实施方案。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资源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推广应用再生材料,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到2025年底,参与制定“两新”领域国家标准100项,制定地方标准120项。
111
湖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日
发布机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设立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支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设、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包括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及再制造项目。
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类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112
广东省《江门市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日
发布机构: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江发改资环〔2025〕79号
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
113
湖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4日
发布机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湘发改环资〔2025〕194号
明确各领域各行业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组织符合有关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基础上,积极申请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额外贴息。
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秩序。
114
山西省《吕梁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8日
发布机构: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吕梁市财政厅
发文字号:吕发改资环发(2025)106号
明确各行业领域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
积极对接争取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贴息相关政策。
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力度、积极争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115
山东省《烟台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8日
发布机构: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财政厅
发文字号:烟发改环资〔2025〕112号
分领域分行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设备更新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有序更新。
推广应用再生材料,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116
广东省《佛山市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9日
发布机构: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
实施再生材料推广应用专项行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推动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四张清单”标准制修订,主动升级能耗、排放、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回收循环利用标准研制。
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五百二十条 废旧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产品的拆解、处置应当加强污染防治,按照规定开展精细化、无害化拆解、处置。
第九百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制度。从事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的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对废旧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等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
第九百八十六条 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化办公设备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推动风电光伏、航空等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发展,鼓励推广使用再制造产品。
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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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5月6日
发布机构:日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重点围绕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领域,加大回收循环利用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积极推广应用再生材料,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资源回收企业提高汽车拆解能力,加强与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合作,拓宽再生材料市场应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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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退役光伏设备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1日
发布机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应依法履行退役光伏设备处理责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丢弃等方式非法处置退役光伏设备,如委托其他单位拆除、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利用、处置退役光伏设备的,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并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鼓励分布式项目所涉及的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等模式开展退役光伏设备回收。
从事退役光伏设备拆除、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退役光伏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质、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利用处置和产物流向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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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关于《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方法——热解法》《晶体硅光伏组件判废导则》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2日
发布机构:内蒙古标准化协会
编制机构:内蒙古润蒙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上海晶环嘉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业委员会、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晶体硅光伏组件判废导则:
1.外观检查 丧失功能性能
2.绝缘电阻测试 丧失安全性能
3.绝缘耐压和湿漏电流测试 丧失安全性能
【项目1、2、3中任一项或多项不合格,不能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较高的,判定为应当报废】
4.红外(IR)扫描测试 尚未丧失功能和安全性能
5.电致发光(EL)成像测试 尚未丧失功能和安全性能
6.功率衰减率测试 尚未丧失功能和安全性能
【项目1、2、3均合格,但项目4、5、6中任一项或多项不合格,判定为可以报废】
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方法——热解法:
含氟背板单独收集
热解温度≥450℃,禁止明火
优先选用高效低耗设备
配备废气净化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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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3日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
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光伏组件、含金银废催化剂、废旧金银制品等黄金、白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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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6日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部公众号
重点征集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行为,以及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的环境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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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6日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积极推动退役光伏组件等新型固废精细化拆解和低成本、规模化综合利用标准制定,拓展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新路径和新场景。
制定热解法、溶剂法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标准,退役风机叶片破碎分选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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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7日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3.1.5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装备制造-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退役光伏组件;
3.2.5废旧物资循环利用-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退役光伏组件;
8.4.5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装备贸易-51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退役光伏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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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组件报废技术要求
标准号:GB/T 45922-2025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0日
实施日期:2026年1月1日
归口单位: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建筑光伏组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判定为报废:a)玻璃破裂;b)边框脱框及其他可视为报废的情况
等报废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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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深化推进“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30年)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6日
发布机构: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开展废动力电池、废光伏组件及风机叶片等“新三样”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情况摸底统计。有序推进光伏组件、等退役后回收和梯次利用,建立健全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探索建立多渠道回收循环利用路径。
到2030年,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量较2025年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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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7月7日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国市监计量发〔2025〕59号
面向太阳能等领域,围绕光伏电站组件寿命评估等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新能源智能安全评价与计量测试平台等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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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4日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
二、将第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第(二)项修改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
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利用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等,强制或者捆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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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1日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退役晶硅光伏组件高效拆解及清洁再生利用技术及成套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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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2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
发文字号:国能发科技〔2025〕78号
加快建立光伏、风电设备退役废弃产品回收标准规范,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开展再制造业务。拓展新能源装备梯级利用场景,推动构建新能源装备梯次利用和多样化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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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8日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
中国证监会,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原〔2025〕191号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强化废铜、废铝等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以及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光伏组件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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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2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发文字号:国能发新能〔2025〕93号
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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