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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5 分钟速读版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5 分钟速读版 安徽协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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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 年 12 月 19 日国务院第 75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2025 年 12 月 19 日国务院第 75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与旧《增值税暂行条例》相比,新条例在纳税人身份、抵扣规则、发票管理、跨境业务等方面出现系统性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 2026 年及以后的税务合规与现金流。

1. 纳税人身份“只升不降”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 万元(现行标准)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登记后不得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2. 小规模纳税人范围收窄 

自然人一律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非企业单位只有“偶发且不属于主营业务”的应税交易,才可选择小规模身份。

3. 进项抵扣“负面清单”扩大 

贷款利息及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对应的进项税额,明确不得抵扣;同时新增“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条款,用于与免税、简易计税混用的共同进项必须按收入比例拆分。

4. 销售折让、退货流程“先红冲后抵减”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须先开具红字发票或作废原票,再做税额抵减;否则不得扣减销项税额。

5. 跨境服务零税率正面清单扩容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设计、软件、离岸服务外包等9 类服务,可适用 0% 税率并享受免抵退税。

6. 出口退(免)税“36 个月锁定” 

一旦选择放弃退(免)税或免税、改为应税,36 个月内不得再次变更。

7. 发票开具“两条红线” 

购买方为自然人或交易本身免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者将面临1 万元以下罚款。

8. 计税期间更灵活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按季度申报;其他纳税人仍按月。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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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协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协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协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0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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