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法》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能源法》对进一步夯实能源领域法治基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气电集团官微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学习笔记”栏目,帮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学习《能源法》内涵,深刻认识《能源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强化能源法治意识,努力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奋力推动海洋石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应有贡献。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答记者问
问:能源法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设立了哪些制度?对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将起到什么作用?
答:能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加快能源转型发展,实现能源永续利用,已成为各国共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破解我国能源资源环境约束、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根本途径。能源法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确立为立法目的之一,完整地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体系。
一是实行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左右、2060年达到80%以上。将该目标上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将有力保障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是设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意味着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将指导各省级区域设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比重目标,并确保实施。同时,要求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对消纳责任主体作出规定。能源法将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比重目标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为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是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明确实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制度。目前,绿证已经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将绿证制度纳入能源法,将进一步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充分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推动绿证在引领绿色能源消费、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推动绿色能源消费更好落地,能源法就扩大绿色能源消费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以及节约能源的产品和服务;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义务,各方积极参与绿色能源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能源法要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深入落实可再生能源目标制度,有效压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支撑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来源:“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
2024年第903期 | 总第416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