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出口退税政策迎来重要调整,将直接影响市场采购出口。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等相关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实施重大调整。
公告主要内容
一、取消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
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具体产品范围以附件1为准)。本次调整不仅涵盖太阳能电池板等典型光伏产品,影响范围明显扩大。
除光伏组件及配套产品外,部分在义乌市场采购出口中占比较高的传统小商品亦被纳入取消退税范围,包括:
- 第68章|石制品(如砂轮片、人造石制品、石材装饰件、石制工艺品等)
- 第69章|陶瓷制品(如洗手盆、马桶等陶瓷卫浴,陶瓷餐具等厨房用具,陶瓷装饰品等)
- 第70章|玻璃制品(如汽车后视镜、玻璃杯等日用品、玻璃装饰品、灯具玻璃配件、玻璃容器等)
上述品类长期被视为低政策敏感度“传统小商品”,但此次已被列入取消退税目录,将直接影响出口成本与报价体系。自2026年4月1日起,列入附件1的产品不再适用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附件3列出了相关产品在义乌市场采购出口中的常见商品类型。
二、电池产品出口退税分阶段调整
- 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电池产品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
-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消费税政策保持不变
对上述产品中依法征收消费税的,其出口消费税退(免)税政策继续执行,不随本次调整变化。
四、时间界定标准
适用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如需适用原出口退税政策,建议最迟于2026年3月中旬完成货物出运,为报关单顺利结关预留充足时间。
鉴于本次政策影响面广,后续若出台市场采购出口专项支持政策,将另行公告。
附件
来源:易豹关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