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土地利用概况
权威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越南年鉴2023》,由越南官方机构最新发布,涵盖经济、人口、产业、贸易等领域的权威统计资料。依托这一官方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全国及各地区土地类型分析
全国总土地面积为33,133.8千公顷,具体分配如下:
- 农业生产用地:11,649.0千公顷
- 林业用地:15,465.5千公顷
- 特别用途用地:2,021.8千公顷
- 居住用地:770.3千公顷
红河三角洲总面积2,127.9千公顷,其中:
- 农业生产用地:765.4千公顷
- 林业用地:515.8千公顷
- 特别用途用地:356.1千公顷
- 居住用地:152.3千公顷
河内市土地总面积336千公顷:
- 农业生产用地:154.7千公顷
- 林业用地:20.3千公顷
- 特别用途用地:69.2千公顷
- 居住用地:40千公顷
北部中部和山区总面积9,517.7千公顷:
- 林业用地:5,734.6千公顷
- 农业生产用地:2,275.5千公顷
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总面积9,584.8千公顷:
- 林业用地:5,969.3千公顷
- 农业生产用地:2,164.3千公顷
义安省土地面积最大,达1,648.7千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177.4千公顷。
中部高原地区土地总面积5,454.8千公顷:
- 农业生产用地:2,539.7千公顷
- 林业用地:2,665.5千公顷
湄公河三角洲总面积4,092.2千公顷:
- 农业生产用地:2,569.1千公顷
安江省农业用地最多,达273.7千公顷;胡志明市土地面积最小,仅209.5千公顷。
东南部地区土地总面积3,353.8千公顷:
- 农业用地:1,499.7千公顷
- 林业用地:497.5千公顷
- 特别用途用地:258.9千公顷
西宁省农业用地最大,占264.2千公顷;胡志明市农业用地仅为58.3千公顷。
未分类土地1.3千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和中部沿海地区。
岘港因国防政策调整,特别用途用地减少30.5千公顷,转变为非农业用地。
综上所述,越南土地利用以农业和林业用地为主,各地区土地用途受地理条件影响而呈现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