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水产品监管体系
越南的水产品监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农业与农村发展部(MARD)、工业与贸易部(MOIT)、卫生部(MOH)和科学与技术部(MOST),各司其职。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MARD)
主要职责
- 负责水产品养殖、渔业发展、渔港管理及市场开发保护;
- 发布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水产养殖、渔业产品质量及安全;
- 监督水产养殖兽医卫生及环境保护;
- 监管境内外个人和组织在越南的渔业生产活动。
内部相关机构
- 渔业总局(D-FISH):负责水产养殖、渔业管理及政策制定;
- 国家农林渔业质量保证部(NAFIQAD):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企业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管理出口企业注册。
工业与贸易部(MOIT)
主要职责
- 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进出口等贸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 负责国内市场贸易和国际贸易谈判,制定相关政策;
- 参与自由贸易区谈判,协调WTO事务。
内部相关机构
- 食品安全管理局(Department of Food Safety):负责食品加工和贸易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
卫生部(MOH)
主要职责
- 负责市场流通食品(包括水产品)的安全管理;
- 监管食品添加剂、食品着色剂、香精香料等;
- 负责进口食品(包括水产品)在市场销售环节的安全监测。
下属机构
- 食品安全局(Vietnam Food Administration, VFA):监管市场流通食品的安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
科学与技术部(MOST)
主要职责
- 负责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TCVN)和国家技术法规(QCVN);
- 参与国际标准(ISO等)的制定和实施;
- 管理和组织水产品相关的科研活动。
下属机构
- 标准计量质量总局(STAMEQ):负责起草国家标准(TCVN)、国家技术法规(QCVN),监督标准实施。
主要法规
食品安全相关法规
- 《食品安全法》(55/2010/QH12):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加工与流通的监管要求;
- 《动物卫生法》(79/2015/QH13):规定水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动物健康管理要求;
- 《渔业法》(18/2017/QH14):规范水产养殖和捕捞活动,管理加工、市场流通及质量安全;
- 《动物和水产动物产品检疫规定》(11/2019/TT-BNNPTNT):规定水产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要求。
进出口管理相关法规
- 《15/2018/ND-CP号法令》:规定水产品进口管理制度,需由出口国主管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5/2010/TT-BNNPTNT号》:规定水产品进口时的食品安全检查要求;
- 《商品标签法规》(43/2017/ND-CP):规定进口水产品标签要求。
包装与食品安全法规
- 《食品直接接触包装和工具的国家卫生安全技术条例》(34/2011/TT-BYT):规定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安全标准。
标准体系
越南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TCVN)和企业/组织标准(TC),技术法规分为国家技术法规(QCVN)和地方技术法规(QCDP),其中QCVN和QCDP为强制性标准。
部分国家标准(TCVN)示例
- TCVN 5649:2006:水产干品卫生要求,规定组胺、重金属残留物和微生物允许限制;
- TCVN 7106:2002:速冻鱼片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种类、微生物数量及产品标签要求;
- TCVN 5289:2006:冷冻水产品卫生要求,规定组胺、重金属残留物和微生物允许限制;
- QCVN 8-2:2011/BYT:食品中重金属污染限度,规定相关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