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专利预审服务质效,规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保护中心)将开展2025年度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价范围
在北京保护中心完成专利预审备案审核的企事业单位及完成专利预审登记的代理机构。
评价周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价指标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要求,结合前期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及收集的相关工作意见反馈,北京保护中心调整了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价指标(附件1-2)。
评价流程
(一)评价数据收集与报送
1.基础指标评价数据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专利预审相关数据,由北京保护中心进行统计评价。
2.加分指标中的备案主体资质荣誉、工作配合情况,代理机构相关荣誉和工作配合情况,由北京保护中心归集相关数据并评价;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情况,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布的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进行动态评价。加分指标中的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典型案例情况,由备案主体、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报送专利预审服务典型案例(附件3),可于2026年1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bjippc-yushen@zscqj.beijing.gov.cn报送,邮件主题为“典型案例+单位名称”,案例采纳情况将在年度分级评价中给予考虑。报送截止后,鼓励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持续总结预审服务实施效果,可随时报送典型案例,案例采纳情况将作为动态评价的参考。
3.扣分指标由北京保护中心进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
(二)评价实施及结果反馈
北京保护中心将于2026年1月31日前根据分级分类评价指标完成2025年度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束后,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可登录北京保护中心信息平台,通过左上角用户名,进入“备案信息”,查看分级分类结果;在“专利申请预审”模块,进入“委托管理”,查看已建立委托关系的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的分级分类结果。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或者需要补充加分材料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意见陈述和证明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bjippc-yushen@zscq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为“分级结果异议+单位名称”,北京保护中心将进行复核并反馈结果。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专利预审咨询电话010-89156900-1。
附件: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分级评价指标
2.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代理机构分级评价指标
3.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效果典型案例报送表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