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支持部门、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场景需求,研究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落地举措,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模式。同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方式构建数据资产治理模式,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加快构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的数据资产产权体系。
2024年1月1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以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为目标,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更好发挥数据资产价值。鼓励在金融、交通、医疗、能源、工业、电信等数据富集行业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模式。
2024年作为“数据资产元年”,九个月过去了,很多省市都突破了数据资产入表第一单、交易成功第一单、获得融资第一单。数据资产入表,其第一层要义是增加企业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第二层要义是获得融资、贷款,第三层要义是数据资产运营、创新产业孵化,这也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持续发挥其价值的体现。从市场上公布的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案例来看,挂牌、入表是第一步,获得融资才是数据资产短期内实现数据价值的最主要方式,毕竟挂牌交易,非独家且应用场景不广泛的数据资产,成交价格普遍不高,比如江苏钟吾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宿迁宿城区内企业近一年行政处罚可视化分析数据,进入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的价格是8万元/次;浙江侠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3款数据产品分别为:水暖阀门行业—产品采购主数据,成交价为0.8万元;水暖阀门行业—产品生产主数据,成交价为0.9万元;水暖阀门行业—产品主数据标准,成交价为1万元。依照这个交易价值,需要很大的交易量才能产生可观的收入。因此,我们从数据资产融资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公布的数据资产融资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趋势。
一
数据资产融资数量分析
(一)入表融资数量分析
根据主流财经媒体披露信息及其他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的企业有210家,其中仅入表的95家,完成评估的12家,实现融资的100家约占48%,实现交易的2家,以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的1家。
(二)融资总额分析
实现融资总金额138,998.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的平台公司融资金额为74,548.00万元,占比53.63%,其他类型公司的融资金额为64,450.00万元,占比46.37%。融资类型包括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资产授信、数据资产无抵押等融资类型。贷款金额较大的集中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如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上饶银行、民生银行等。
目前所进行的企业数据资产融资活动多属债务性融资,款项全部由商业银行发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则很低,一方面是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不完备、市场波动性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强,使得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处在观望态度;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数据资产融资方式单一,尚未推出更多的数据资产金融工具所致。伴随着数据资产融资需求的增加,相信未来也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入、融资工具出现。
二
数据资产融资主体的地域分析
(一)主体性质分布
在100家实现数据资产融资的案例中,地方政府的平台公司与其他类型的公司数量分别占49%和51%,其他类型的公司包括民企、国企、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占74%。
(二)主体层级分布
在100家实现数据资产融资的案例中,央企有1家、省级国企10家、市级国企36家、区县级国企27家、民企24家、事业单位2家。市级国企占比最高为36%,其次是区县级国企占比27%。
(三)主体区域分布
在100家实现数据资产融资的案例中,数据资产融资的企业分布于22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山东省最多达到18家,其他较多的依次是浙江11家、广东9家、湖南8家、四川7家。以山东省为例,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德州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禹泉供水有限公司、日照农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实现数据资产融资,不仅为企业带来了实质性的财务支持,也为新质生产力强国建设探索出一条数字化新路径。
浙江在数据资产入表和融资方面一直处于前列,源于当地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国全域首单成功入表的数据资产是浙江省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的“信贷数据宝”,入表及融资过程中的重要时间点梳理如下:2023年5月温州市被浙江省财政厅授予探索数据资产管理工作试点,2023年9月,《温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发布,2024年4月17日,“信贷数据宝”成功取得“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2024年4月25日,温州银行顺利落地“信贷数据宝”质押融资,浙江省温州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顺利获得融资授信378万元,接近资产入表价值的4倍。
三
融资主体行业及产品分析
(一)主体行业分析
在100家实现数据资产融资的案例中,从融资企业主体所处的行业看:商业服务业的企业有20家,融资金额34,300.00,融资占比24.68%,排名第一;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融资占比14.05%,排名第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融资占比13.33%,排名第三。
(二)融资产品类型分析
融资的数据资产以交通数据和公共数据为主,这些数据来源于经年累月的国计民生服务领域,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的基本业务相符合。其中交通数据包括高速公路数据、停车数据、港口数据和车联网数据。公共数据则包括了电力、煤气、自来水、热力等市政类数据,以及社会治理和惠民服务等相关数据。
目前交通数据和公共数据的价值已经在多个领域得到应用:交通数据用于实时监控交通流量、车速和道路状况,从而优化交通信号灯的控制,减少拥堵并提高通行效率。通过大数据为城市更新和规划建设方案提供定量化和可视化的决策依据。运输公司利用大数据预测运输需求,可以合理分配运力和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公共数据可以支持相关的企业依据这些数据做出实时的商业决策,达到运营效率的最大化。比如各大发电厂可以根据国家电网发布的实时用电数据,来调整自己的电力生产。气象类的数据,对于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等新能源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因为有了气象数据,就能很好地预测未来几个小时的发电量,结合用电量的预测,就能做出较为精准的调度安排。
四
数据资产单笔融资规模分析
100家公司实现融资总金额138998万元,共有102笔融资,平均每笔融资规模为1363万。其中单笔在1000万(含)以上的有54笔、融资118930万,分别约占53%、86%。
单笔最大的融资规模为1.02亿:2023年度第一期杭州高新区(滨江)数据知识产权定向资产支持票据(ABN)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簿记,发行金额达1.02亿元;其次是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项数据产品成功入驻湖北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并获得《数据资产登记证书》《数据产权登记证书》,取得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授信1亿元;温州赣隆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温州包装印刷纸盒专利数据”,成功将质押融资授信额度从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
部分融资主体进行多次融资。如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从泰安银行和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获得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两笔融资,柳州市东科智慧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从北部湾银行柳州科技支行和柳州银行科技支行获得两笔1000万元的融资。
在这波数据资产融资浪潮中,各地政府扮演了重要的推动角色。多地先后公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落地情况,且多为“首单”,展现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决心和行动力。这些“首单”不仅为当地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更为全国数据资产融资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
五
总结与展望
(一)数据资产入表已呈现星星之火之势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数据资产入表已突破210家,分布22个省级行政区,对这些先行实践者,可以获得以下收益:
1.抢占公共数据资源。用于融资的数据资产主要涉及企业自有数据和政府公共数据授权,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对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国家治理能力等产生重要影响。提供筹划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抢占公共数据,意味着在有限的数据资源的竞争中和数据资产运营中占据先发优势。
2.增厚和优化资产负债表。通过数据资产入表,拓宽地方国资国企的资产边界,实现资产负债表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扩表增项”,提高财务报表质量,改善地方国资国企资产质量和提升信用评级。
3.实现数据资产融资。通过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盘活地方国企平台公司的闲置数据资产,确保国有数据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4.建立数据资产运营基础。数据所有者通过数据的分析挖掘,把隐藏在海量数据中的信息作为商品,以合规化的形式发布出去,供数据的消费者使用,形成新业态。帮助企业洞察市场趋势与客户需求,提升运营效率与成本控制,创新业务模式与产品服务。
(二)数据资产融资有望在重点行业迎来更大突破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未来三类企业更适合,也更能从数据资产融资中受益:一是数字化转型程度较高的互联网企业、科技公司和金融科技企业;二是具有数据交易和商业化场景的企业,如数据供应商、数据标注商和数据经纪商;三是对数据高度依赖的创新型企业,如新媒体营销企业、现代广告企业和基因科技生物公司等。
(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相关政策将助力数据资产入表融资爆发式增长
2024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通过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环境等措施,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目标是: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
2024年10月10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相信,在公共数据登记、授权运营等政策推动下,将引爆下一轮数据资产入表融资实践工作,推动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成燎原之势。
来源:中建政研智库 作者:邱阳 冀辉涛

加群请备注:数字资产入表+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