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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 跨境卖家重大利好!美国二巡回法院终结“电邮送达”批量收割时代?

案例分享 | 跨境卖家重大利好!美国二巡回法院终结“电邮送达”批量收割时代? 跨境TRO一站通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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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例分享 | 跨境卖家重大利好!美国二巡回法院终结“电邮送达”批量收割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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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NTRODUCTION

长期以来,跨境电商圈谈“TRO”色变。GBC、Keith等律所凭借一封电子邮件就能让法院签发临时限制令,进而批量冻结中国卖家的资金账户。这种“低成本滥诉”的模式,终于在近日迎来了历史性的法律反转。

01

案件背景与裁决结果



2025年12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涉及“鲨鱼宝宝(Baby Shark)”商标侵权案(Smart Study Co., Ltd. v. China-based defendants)中作出终审裁决。

法院明确指出:在涉及中国境内的被告时,仅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司法文书的行为违反了《海牙送达公约》及《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f)条。因此,该种送达方式被认定为无效,下级法院此前撤销相关被告起诉的判决获得维持。


02

核心法律逻辑分析



该判决的核心依据在于《海牙送达公约》在跨境司法送达中的排他性地位

1、公约优先原则:当中美两国均为《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时,必须优先采用公约规定的官方渠道进行司法协助。

2、中国政府的保留意见:中国在加入该公约时,明确对第十条(允许通过邮寄渠道直接送达)提出了保留。

3、电子送达的定性:根据中国司法部及相关法律解释,邮寄送达的范畴涵盖了传统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电子形式。

因此,未经官方请求程序而直接向中国被告发送邮件送达,不具备合法效力


03

判决对跨境卖家的实际影响



该判决显著提高了权利人在美国第二巡回法院辖区内发起此类诉讼的门槛:

01 维权成本上升

原告方现在必须通过《海牙送达公约》的正式渠道进行送达,单案成本预计增加至约2000美元;

02 诉讼周期延长

官方送达流程通常需要3至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打破了此前“快速冻结、快速判决”的滥诉模式;

03 防御窗口增加

中国卖家将获得更充分的时间(如21天法定答辩期)评估案件并组织有效的应诉。


04

局限性说明与专业合规提示



尽管该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但卖家在应对时仍需保持客观理性:

01 管辖权地域限制:

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决仅对纽约州、康涅狄格州和佛蒙特州具有强制约束力;

02 其他巡回法院的差异:

TRO案件高发的伊利诺伊州(第七巡回法院)和佛罗里达州(第十一巡回法院)并不直接受此约束。虽然该判例可作为强有力的说理依据,但不同法院的法官在电子送达问题上仍可能存在观点分歧;

03 非侵权豁免:

程序上的送达无效并不代表侵权责任的免除。若权利人证据确凿且愿意支付更高的送达成本,侵权行为仍将面临法律追究。


结  语

此次判决通过强化程序正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批量滥诉行为。我们建议广大跨境卖家:

1、在选品及运营阶段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合规审查

2、若发现资金被冻结或收到涉诉邮件,应积极咨询专业法律机构,评估是否可引用此判例主张送达无效,以争取撤销缺席判决的机会。

若您需要更具体、个性化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协助您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尽早化解危机。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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