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关联性评价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警戒部门人员在收到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后(包括监管部门反馈的报告),应对该报告进行评价,包括对新的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判定,以及开展药品与不良反应的关联性评价。
Part 01.
01
法规原文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第四十五条 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关联性分级评价标准,对药品与疑似不良反应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对于自发报告,如果报告者未提供关联性评价意见,应当默认药品与疑似不良反应之间存在关联性。
如果初始报告人进行了关联性评价,若无确凿医学证据,持有人原则上不应降级评价。
第五十二条 对于药品上市后相关研究或有组织的数据收集项目中的疑似不良反应,持有人应当进行关联性评价。对可能存在关联性的,应当按照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提交。
Part 02.
关联性评价
又叫做相关性评价或医学评审,用以评价药物-事件组合的相关性,从而判断一个事件是否为不良反应。对关联性的准确评价依赖于高质量的报告,即信息完整且准确的报告。信息量少或者信息前后矛盾的报告,很难或者不能进行关联性评价。
评价不良事件和药品的相关性,就是分析不良事件的发生和药品的使用是否具有合理的可能性,是否存在除怀疑药品之外可能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的其他因素。
关联性评价结果分级
目前国际上用于评价药物与不良事件因果关系的方法有30余种,尚无统一、公认的分类方法和标准。如专家判断或者全面内省法、世界卫生组织-乌普萨拉(WHO-UMC)关联性评价法、计分推算法、概率法或贝叶斯法等等。
(1)世界卫生组织(WHO)相关指导原则,关联性评价结果分为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6级。
(2)其他国内常用的评判结果还包括:
七分法: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不相关、待评价、无法评价/判 断;
六分法: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待评价、无法评价/判断;
五分法:肯定相关、很可能相关、可能相关、可能无关、不相关;
二分法:相关、不相关
目前中国的关联性评价方法主要为通过对五项不良反应分析内容做出选择,进而在6级关联性评价中做出选择。
+表示肯定或阳性;-表示否定或阴性;±表示难以判断;?表示不明
初始报告人(如报告的医生、药师)可能对报告进行了关联性评价,原则上持有人评价意见不应低于初始报告人。持有人与初始报告人评价意见不一致的,可在备注中说明。
关联性评价的原则
(1) 科学:报告中的多种因素可能会干扰因果关系判断,如原患疾病、并用药品或药品存在可疑的质量问题等,评价人员应科学评估,不能盲目将这些因素作为排除药品与不良反应关联性的理由,从而不予上报;
(2) 客观:不夸大,不遗漏任何信息,应基于合理的理由及证据判断药物-事件相关性。
(3) 从严:报告者作为直接与患者接触的医疗或相关的人员,是掌握患者情况的第一来源。因此持有人在评估关联性时需要充分考虑报告者的意见,在报告者提供的信息和科学的评估方法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评估;在缺少必要信息的情况下,需要以尽可能保守的方式从严评估,避免遗漏需要上报的个例报告。
综上所述,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监测工作中,药物与不良事件的关联性评价至关重要。我们要在全面、完整收集不良事件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关联性评价基本原则,采用规定的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药物、疾病、合并治疗及个人特征等因素,进行准确、可靠的关联性评价,以科学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