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中对信号的定义:是指来自一个或多个来源的,提示药品与事件之间可能存在新的关联性或已知关联性出现变化,且有必要开展进一步评估的信息。
安全性信号可以理解为:使用药品的过程中或之后,在一个或多个安全性报告中,关于某个不良事件的信息,超出了对该药品安全性的预期。这个不良事件可能是未知的新事件,也可能是已知不良事件的性质与既往的认知不一致。进而需要全面收集数据并分析该不良事件和药品的关联性。
信号管理的过程是指根据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来自主动监视系统或研究的汇总数据、科学文献或其他数据源的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与活性物质或医药产品相关的新风险,或已知风险是否发生变化,以及相关建议、决策、沟通和追踪的一系列活动。
安全性信号的管理包括信号的识别(即信号检测)和信号的评价。
02
我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持有人应当对各种途径收集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开展信号检测,及时发现新的药品安全风险。”
在药品的研发阶段,需要进行全面严格的风险评价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及时发现药品的安全性特性。但是,通过临床试验不可能发现所有的安全性问题。上市前的临床试验具有局限性,如研究人群的数量有限、研究人群覆盖范围狭窄、对特殊人群不能提供足够数据、研究的指征有限,以及治疗时间短等。
上市后,随着使用人群的扩大和多样化,需要监测药品是否出现以下情况:
(1)药品是否引起新的不良反应,尤其是发生率低的不良反应。
(2)在临床试验没有覆盖的人群中,安全性是否有不同,如老年人、儿童、孕妇,以及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例如,在儿童中使用,是否会影响儿童发育,在孕妇中使用是否导致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先天畸形等。
(3)上市后实际使用中发现的不良事件的特点和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一致。例如,在临床试验中,发现某药品可以引起肺炎,这些肺炎为非严重不良事件,不需要住院治疗;上市后,发现肺炎的报告很多是严重的,患者需要住院治疗,并且有患者因为肺炎死亡,肺炎的性质和之前的认知不符,此时需要进行全面的信号分析,评价严重的肺炎是否和使用药品相关联,如果确定了关联性,则需要更改说明书,并讨论是否需要采取措施降低严重肺炎的发生,需要重新评价获益-风险平衡。
03
我国《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持有人在开展信号检测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信号:
(1)药品说明书中未提及的药品不良反应,特别是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品说明书中已提及的药品不良反应,但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明显增加的。
(3)疑似新的药品与药品、药品与器械、药品与食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
(4)疑似新的特殊人群用药或已知特殊人群用药的变化。
(5)疑似不良反应呈现聚集性特点,不能排除与药品质量存在相关性的。
另外,以下情形也需关注:
(1)普通人群中非常罕见的严重事件。例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等。
(2)产品名称、说明书、包装或者使用的混淆。
(3)产品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例如:超过说明书中推荐剂量的使用,或者在不推荐人群中的使用。
(4)因目前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潜在不足而引起的问题。
安全性信号大多来自于上市后的安全性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数据,但是来自动物实验的结果也可能触发一次信号分析。例如,某药品已有一个适应证上市销售,开发第二个适应证时,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其可能有致癌性,该发现可能触发一次安全性信号,此时需要全面分析该药品在已经上市的适应证和其他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中,癌症的发生是否和药品使用相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