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保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新版限塑令三步走,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明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快递塑料包装等被纳入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范围。
意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提高了聚乙烯下游制品企业的生产标准。
7月17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禁限管理的细化标准进行了详细界定,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各地差不多都已发布具体方案,详见附录一。
从各地方的行动中可以看出,各地方政府将明令禁止各类场景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同时会积极促进可降解环保袋更替工作,加速环保袋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落地。并将提倡和引导各地方人民摒弃不可降解塑料袋,推进全面使用可降解环保袋的进程。可降解塑料和塑料回收利用再生料迎来了春天。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年初多数企业和个人以活下来为目标,在政府六保六稳,积极防疫的有效保障下,中国经济逐渐复苏。石油石化行业也在转型升级中经历阵痛变得更强,上游石油石化朝着产业链一体化大型化发展,下游终端需求个人多样化,制品企业多元化发展。
正如《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规划指南》提及,“十三五”期间,我国石化和化工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中,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十四五”期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将以去产能、补短板为核心,以调结构、促升级为主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行业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作为化塑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借着国家复兴崛起的大势,在满足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创造价值,赢得尊重。
附录一 2020年各省市地方政府塑料污染治理意见出台:
▶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西藏自治区“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总体方案》;
▶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
▶ 河南省:经河南省委深改委研究同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山西省:山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江西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印发《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四川省: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 北京市:11月10日,《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意见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露。
▶ 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出台,提出全面加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产品,严把运输流通关、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夯实塑料污染治理举措,将有效促进全区邮政业生态环保工作。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禁限范围有序扩大。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 湖北省:经湖北省政府同意,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于8月18日联合印发方案,明确“禁塑”时间表。
▶ 杭州市:发改委发表公告,公开了《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该文件正在公示中,拟于近期发文实施。
▶ 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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