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征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典型案例的通知》(冀科政函〔2023〕35号),面向企业征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落实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企业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属于科技型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二)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合理归集研发费用等措施,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近三年来加计扣除额逐年增长;
(三)具有良好社会声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
省科技厅会同税务等部门将各地报送的案例择优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各项科技服务向相关企业倾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相关企业优先支持。
二、案例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聚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主题,深入详实阐述经验做法,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
(二)典型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内容结构应包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实际成效等内容,字数不超过3000字,其中“实际成效”要充分体现企业通过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带来的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提升等内容。案例须提供150字以内的摘要。可选送与案例密切相关的电子照片3-4张,并附以简要说明,照片格式为JPG,单张照片不小于3M。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相关单位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典型案例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lvnn970529@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吕楠楠 85093609
附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高新区科技局
202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