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凌晨4时39分,江苏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截至24日,火灾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在院治疗。
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各地物业管理公司发布电动车停放管理通告,通告怎样发才能更全面?倍进AI写作助手给你指导!

关于禁止电瓶车上楼及违规停放电瓶车的管理通告
范文:
尊敬的各位业主及住户:
鉴于近期发现部分业主和住户存在将电瓶车推入楼内或违规停放电瓶车的行为,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以及确保每位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定,特发布此通告,望各位业主及住户严格遵守。

一、禁止电瓶车上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电瓶车严禁进入高层民用建筑内,包括居民住宅楼、办公楼等。请各位业主及住户自觉遵守这一规定,不要将电瓶车推入楼内,以免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二、规范电瓶车停放
为确保小区内道路畅通和消防安全,电瓶车应当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请各位业主及住户在停放电瓶车时,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 电瓶车应停放在小区指定的电瓶车停车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在楼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
2. 停放时应确保电瓶车不会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占用多个停车位或违规停放。
3. 停车后应关闭电源,拔出钥匙,并确保车辆停放稳定,防止意外发生。

三、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处理:
1. 对于首次违规的业主或住户,我们将予以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
2. 对于多次违规或拒不改正的业主或住户,我们将依据小区管理规定,采取锁车、拖车等强制措施,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3. 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作为今后物业服务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参考依据。
四、共同维护小区安全
小区的安全离不开每位业主和住户的共同努力。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环境。同时,也欢迎大家积极举报违规停放电瓶车等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氛围。
特此通告,望各位业主及住户予以遵守。
物业管理处
日期:[具体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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