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主要检测四大项目:耐振动性项目、容量项目、低温起动能力项目、充电接受能力项目。个个都直插电池企业的要害!
另外,《关于实施国家排污许可制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中,明确从9月1日起,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也就是说,未来处理废旧电池的再生冶炼厂都需要“持证上岗”了,产能大的企业才有资格拿证,很多垄断区域市场、排污能力不达标的小型回收企业面临淘汰。
因此最近一段时间,废旧电池处于“有价无市”的状态,部分地区出现无人回收旧电池的窘境。
可以看出,今年8月起,全国各地都对电池行业源头——生产企业加大了管理力度;在电池行业尾端——回收环节,大幅提高门槛。这意味着中小型电池企业生存环境越来越差,经销商选择电池品牌要更加仔细,在面对便宜、量大的电池时一定要慎重!

附:19家不合格蓄电池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