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红头文件不断。先有中央的,11月8日,六部委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随后全国各地20多个省市地区召开相关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从各个层面上开始低速车规范化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省、河南省、山东省相继发声,其中,河南是低速电动车的消费大省,山东是生产大省。几大省份政府部门分别对低速电动车治理设置了一定期限的过渡期。
山东省作为低速电动车生产大省首先做出了表率,提出了为不合规范的低速电动车淘汰设置三年的过渡期,并鼓励通过各种规范化措施整治产业发展,就当下形式来看并不影响消费者目前对低速电动车的使用。

河南省作为低速电动车的消费大省,也提出了设置三年过渡期的管理办法。省政府对低速车产业给予了一个宽松的发展空间,在“扶优汰劣”的大导向下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由此可以看出,正在使用龙头企业低速车的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购买并使用。从长远来看,龙头企业仍然拥有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此次整治便是龙头企业机遇的到来。

湖北省最早对低速电动车治理提出方案,明确提出“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文件中表示,过渡期一旦开始,目前正在使用的低速电动车会通过发牌照的方式统一管理,经销商在售车辆并不会受到影响,甚至会释放出更大势市场发展空间。

总结来说,地方管理通知透露出两个重要信号,一是国标出台前对低速电动车不限制销售;二是国标出台后,对不合规车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政策的正式确立,避免了“一刀切”式悲剧的再次上演,对行业来说是极大的利好!有消息称2019年4月份低速电动车管理标准会出台,此后,低速电动车龙头企业更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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