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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庆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中国实践案例

董庆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中国实践案例 储能知家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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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主任:中国梯次利用产业正处于由示范工程向商业化转变的过渡阶段,在部分领域已开始实用化。

5月18日,“第六届动力电池回收高峰论坛”在北京圆满闭幕,本届论坛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动力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联盟联合主办,汽车产业委员会承办。会议的成功举办,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发展循环经济,降低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对外依存度,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资源战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当日上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副主任董庆银以《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中国实践案例》为主题进行演讲。

董庆银先生从电动汽车产业概况、动力电池产业概况、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案例等几个方面展开讲述。董庆银表示,自2010年以来,世界开始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至2020年,全球已有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已有新能源汽车推广及销售,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达324万辆。动力电池方面,2020年,全球动力电池总装机量达137GWh,同比增长17%,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63.6 GWh,同比增长2.3%,其中 三元电池装机量38.9 GWh,占总装机量61.1%,同比下降4.1%;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24.4 GWh,占总装机量38.3%,同比增长20.6%。

董庆银先生对中国废旧电池回收体系进行分析,对企业责任与要求(政策法规)、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相关要求进行梳理总结,认为中国梯次利用产业正处于由示范工程向商业化转变的过渡阶段,在通信基站备电、电网储能、低速车等领域,梯次利用已开始实用化。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发展历程:1993,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在清华大学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设立中国有害废物管理和处置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1997,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在中国有害废物管理和处置培训和技术转让中心基础上成立,受生态环境部和清华大学共同管理。2009,斯德哥尔摩公约COP4确认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2011,《关于建立巴塞尔公约亚洲太平洋地区培训和技术转让区域中心的框架协议》签署,正式确立中心法律地位。
2015年和2019年,亚太中心联合国化学品和废物公约缔约方大会的评估中均获得满分100分,成为全球三十余个区域中心唯一一个连续两次评估获得满分的区域中心,受到国内外广泛好评。

以上发言为根据录音文字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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