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决定阶段性的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之首。

此信号一出,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政策梳理如下:

01
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
怎么区分?
根据政策所述,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那该如何去判定企业所属的类型呢?
主要根据以下2个标准:
❶ 就业人数。不同行业的就业人数标准不完全一样,有的是20人,有的是10人,有的是30人多一点。
❷ 营业收入。这是很重要的标准,营业收入有100万、200万、300万、500万、1000万,行业不一样,标准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按照这样一些标准划分的。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02
部分地区的社保调整政策
自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以来,各地针对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其中对于社保的政策,大多都是以延期缴纳为主,至于调整基数的政策,估计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才会陆续出台。
▶ 北京市出台了社保延期缴费政策

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成功缴纳2020年1月和2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在延长缴费期间,参保单位的1月、2月社会保险费继续按照正常流程缴费,凡未能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均可延长至3月底缴费。
▶上海将推迟3个月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上海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除此以外,上海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延期缴费本质上仍属于一种金融信贷政策,不是义务免除,而是时间延期。如果选择延缴一定不能忘记规定时间内补缴,否则后果很严重。
03
运营困难可申请延期缴费
企业如果确有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费,但需要理性评估决策,并务必要做好配套措施。
首先,企业最好有个理性的分析报告,全面理性评估。
其次,延期缴费必然会影响员工体验,甚至会引发员工对公司经营的恐慌,要提前防范,正确宣告和做好内部沟通解释、外部舆情应对准备。
延期缴费期间,企业属于未及时或逾期的状况,员工医保卡账户不会正常如期划账,在医保生育看病时需提前垫付,等将来补办划账之后再手工报销补支,这个确实会影响员工体验,尤其在当前疫情肆掠期间,可能会引发员工反弹或对公司经营的信心动摇。
再次,要做好明确的责任区分,做好资金管理计划、后置补办流程计划,确保不会因为岗位人员变化而导致后果;并尽力关注官方后续实施细则文件及相关通知,做到不超出规定时限,不违反补办要求,顺利完成。
综上,目前很多地区的社保政策都是以减免、缓缴为主,以帮助企业度过疫情艰难时期。国家今年是否会出台年度调基的相关政策,我们后续将持续关注,也会及时分享,请大家拭目以待。
04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相关热点问题答疑
❶ 这三项费用不是都减免了么,为什么在明细里还是有需要缴纳的金额?
答:这是关于政策的误解,三项费用并不是全部减免。目前政策针对的项目是养老、工伤、失业的单位缴纳部分,其它依然需要缴纳(养老个人部分,医疗个人部分,生育个人部分),所以用户还是需要按月和我司进行当月增减员状态的确认和缴纳。
❷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免缴?
答:不能,但是可以缓缴。企业的劳动者,个人部分没有免,灵活就业人员本身就是政府开口子让个人参保享受社保待遇,所以他们不会免。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第五条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国务院精神,已经阶段免了企业的缴纳义务,所以这一条只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了,他们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纳的,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
❸ 企业裁员,或者解除人员了,还能享受减免政策吗?
答:之前各地要求稳岗,对不裁员的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相应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国务院对企业实行减免,并没有附相应的条件,所以解除、裁员的企业,仍然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建议企业与员工共克时艰,不要轻易裁员。
裁员后,如果今后复产,招人要成本,生产要熟练工。企业在目前可以通过轮岗轮休、灵活办公、综合调剂工时等与员工共渡难关。
❹ 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的,委托方还要继续出钱吗?
答:代缴、挂靠这都是违法的,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缴纳。但是各地仍然有公司这样操作。
代缴方该不该免收减免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因为没有缴,所以不该收。
真有争议,委托代缴参保是无效的,他们的法律关系也受不到法律保护,还要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❺ 企业是否免交住房公积金?
答:不是免缴,是缓缴。全国企业都可以享受,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
❻ 个人部分可缓缴吗?
答: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目前企业有很多困难,个人也有很多困难,目前减免企业缴费义务,企业不必缴,相应个人部分可以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留意各地政策。
❼ 免缴期间,社会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答:不会。
①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权益按应缴费所属期进行确认。
② 缓缴期内企业参保职工可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可持卡就医。
③ 缓缴期内企业参保职工发生退休、死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等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的,依法办理相关待遇核定手续。
❽ 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也能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不是企业,他们不能享受相应的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所以,他们这些员工的企业部门社会保险费是可以按国务院会议精神免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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