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又有多个地区发布通知,严禁货运车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定区域,尤其是一些主城区。以下是整理出的最新公告:

江西铅山发布《关于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对大型货车限行的公告》,8月1日起实行

1、限行区域
东至书院大桥红绿灯、凤来桥;北至九狮大桥北、河口大道新滩铁路桥;南至河口镇政府十字路口红绿灯;西至外环路县委党校、鹅湖大道工业园区红绿灯。
2、限行对象
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的中型、重型货车及挂车等驶入县城区。
3、限行时间
1)从8月1日开始,早上6点至夜间22点,禁止未备案大型货车在外环路、蒋仕铨大道、龙门南路、龙门大道通行。
2)全天候继续禁止未备案大型货车在城区范围内其余路段通行。
3)备案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审批时间通行。
河南焦作发布《关于加强入市载货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全时段禁行

1、管控区域
严格管控区域(红色区域),本区域内严格控制所有货运车辆通行。重点管控区域(黄色区域),本区域内所有货运车辆在办理通行备案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一般管控区域(蓝色区域),本区域内轻型货车可以在高峰期以外的时间内通行;其它载货汽车在办理通行备案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2、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包括各种载货汽车(皮卡车型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
3、限制通行时间
每天0:00——24:00
4、本通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原货车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广东东莞将全市限行国 III 及以下柴油车
1、2019年年底前,完成绿色物流片区试点建设。在城市建成区逐步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2020年1月1日起绿色物流片区内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
2、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车。2019年10月底前,出台实施全市国III及以下柴油车限行政策。推动淘汰国III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报废,大幅压减国III及以下柴油车在东莞路面存量。
3、加大对“中型以上柴油货车”的限行力度。2019年10月底前扩大限行区域至城市核心控制区,推动新增的重型柴油车逐步选用壁流式结构颗粒物捕集器(DPF)的车型。
山东淄博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货运车辆区域限行的通告》,全天禁行
1、限行车辆
中型、重型柴油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2、限行区域
G205(不含)、S231(不含)、昌国路、东四路、淄河大道(不含)、原山大道(不含)、周隆路、正阳路、米山路、G309(不含)淄博段以内区域,以及其他区县的城市建成区。
3、限行时间
0时至24时(全天)
4、通行证办理
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内的,应事先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淄博市禁行区域道路车辆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5、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且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重型柴油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与实时诊断车载远程通讯终端的除外)、拖拉机、三轮汽车不予办理淄博市禁行区域道路车辆临时通行证。已办理的淄博市禁行区域道路车辆临时通行证于2019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
6、本通告自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四川华蓥发布《关于蓥城城区道路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6月3日起执行
1、禁行区域
东环线、西环线以内覆盖城区范围的道路(不含东环线、西环线)。
2、禁行车辆
核载0.9吨及以上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履带车、装载机、挖掘机、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以及农用运输车;军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3、注意事项
1)过境货车可绕行东环线、西环线道路;
2)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从事鲜活农产品运输的货运车辆,允许在20:00-7:00驶入禁行区域,在进入禁行区域前应向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3)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药品、邮政快递、工程抢险、重大市政工程建设等特殊车辆,货运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单位,凭相关证明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
近期,多地区积极响应打响蓝天保卫战,为减少环境污染实行货车禁行政策,再加上多省市开始实施国六汽车排放标准,接下来对货车尤其是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货车的通行把控将更为严格。各位司机朋友们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调整,来适时规划自己的行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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