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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乡村振兴视角下乡村数字化治理的意义、挑战与路径研究

干货│乡村振兴视角下乡村数字化治理的意义、挑战与路径研究 天演EVOTRUE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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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乡村数字治理,需要有“道阻且长”的认识和“行则将至”的决心。



摘要:乡村数字治理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加强乡村共同体建设和促进乡村“三治”融合具重要意义。然而,目前在推进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仍存在乡村数字治理技术人才紧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有限、数字治理平台建设不完善以及数字治理嵌入乡土社会的不适配等。因此,在推进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需要通过加强人才培育、整合多方力量、优化数字平台建设以及构建良好治理环境等手段加以解决,从而真正促进乡村数字治理实现提升治理效能与提高村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次作出强调,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党和国家敏锐捕捉到数字信息技术对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作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将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乡村数字治理作为探索乡村治理的一种新尝试,对其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与加强乡村共同体建设。

PART 01

加强乡村数字治理的重要价值

1.加强乡村数字治理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必经之路。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乡村社会治理。

一方面,数字技术助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加强乡村数字治理是促进“三治”融合的重要支撑,目前有学者提出“四治”融合,即在原有“三治”基础上,增加了智治或者叫数治。基于互联网、信息通信等数字技术搭建数字化平台整合乡村多元治理力量,将村两委干部、广大村民以及社会组织等乡村治理主体整合在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实现乡村治理的跨部门协作,形成多元协同共治格局。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传统乡村中存在信息闭塞、沟通不畅的问题,治理主体长期以来依靠习惯经验处理公共事务,决策效率和科学程度不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治理能够助力决策者获取并整合充足的相关信息,推进乡村公共事务决策的精细化和科学智能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 加强乡村数字治理是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重要保障

乡村振兴的目的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和农民富”的目标,让全体农民共享现代化发展红利。乡村振兴最重要的环节和任务是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通过外在的支持转化为内生的动力,特别是要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

加强乡村数字治理,一方面,推进乡村数字治理必然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等相关建设,客观上强化了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有助于城镇相关的信息、知识、资金和数据等要素流向乡村,进一步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改善农村发展的弱势地位,最终促进乡村社会的振兴发展。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内在要求不断提升农民的数字素养与能力,缩小数字鸿沟,帮助村民转变传统观念,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技能,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3. 加强乡村数字治理是加强乡村共同体建设的有效手段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以血缘、地缘、姻缘为纽带而形成的共同体。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传统乡村社会结构逐步瓦解,乡村正在从熟人社会转向半熟人社会和陌生社会,给乡村共同体建设带来巨大挑战。

数字技术正在成为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手段,一方面,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和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和渠道,能够为在外村民提供了解和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途径,加强村民与村庄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从而为乡村共同体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另一方面,加强乡村数字治理,推进平安乡村、美丽乡村、“互联网+党建”、“互联网+政务”等便民服务,能够使村民切实享受到数字技术给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增强对乡村共同体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同时,加强乡村数字治理还有助于提升党务、村务、财务的公开透明程度,强化村级权力有效监督,重构乡村社会干群之间的信任关系,进一步促进乡村共同体的建设。

综上所述,加强乡村数字治理有助于加强村民和基层组织之间以及村内民众与在外村民之间的信任、沟通与联系,进而实现乡村共同体建设目标。

PART 02

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问题挑战

1. 乡村数字治理专业人才队伍紧缺

专业的信息技术人才是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的重要保障。但当前我国乡村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并不充足,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显示,2020年仍有22%的县(市、区)既没有设置承担信息化工作的行政科(股),也没有设置信息中心(信息站)等事业单位。

一方面是乡村基层领导干部数字能力不强。作为乡村数字治理的主要推进者和中坚力量,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未能全面认识数字信息技术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所能发挥的重要效能,对于乡村治理数字化变革的认同感不高。乡村基层工作人员整体数字素养和数字能力偏低,在乡村数字治理实践中运用网络数字获取信息、分析和管理数据的能力有限,不具备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变革的技术水平。

另一方面是空心化背景之下的乡村精英人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向城镇,导致乡村社会中具备数字思维和数字能力的后备群体缺失。同时,整体发展水平落后的农村地区也很难吸引并留住外来数字技术、研发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2. 乡村数字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有限

数字乡村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村级组织、村民以及社会力量的多元协同参与。但当前乡村数字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程度仍然不高。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我国的科层制体制下,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阻碍了乡村数字治理多元协调共治格局的形成。对村级组织而言,在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变革的过程中对于政府部门的规划指导和资源输入依赖性过强,自身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能动性发挥有限。在乡村居民层面,村民人口老龄化和受教育程度不高,对乡村数字治理平台的应用更多停留在了解村务党务信息、获取生活服务等基础功能层面,对诸如决策乡村公共事务、参与村庄发展战略规划等复杂事务的参与程度不高。同时,长期游离于乡村之外的外出务工者对于乡村数字治理的信任感和参与积极性不强。在社会力量方面,在政府主导的数字化建设资源“自上而下”的输送模式下,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渠道和相关保障机制不健全。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社会资本投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占比高达 86.5%,约有 31.8%的县(市、区)基本没有社会资本投入。

3. 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不完善

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搭建的乡村数字治理平台正在成为推动乡村数字化治理的重要载体,但当前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过程中存在盲目追求形式与数量以及平台功能设置与实际需求相悖等现实问题。

一是盲目追求乡村数字治理平台的形式与数量。在国家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背景下,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受到“政治锦标赛”行动逻辑的驱使,将乡村数字建设作为自身政绩和晋升的重要支撑,从而盲目开展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陷入“表面数字化”,数字治理平台偏离了建设初衷,沦为政府部门追赶潮流、宣传政绩的形式主义产物。例如有些地方的大数据服务管理平台缺乏实用性,导致电子政务系统和服务平台“空转”,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信息化财政支出,更给基层工作人员增加了行政负担。

二是乡村数字平台功能设置与实际需求相悖。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基层工作人员在监督考核数字化的导向下,容易陷入智能官僚主义、信息形式主义等误区,产生对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依赖,在实际工作中脱离群众、忽视现实,对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功能的发挥、村民的满意度和参与度等关注较少。有些地区生搬硬套原先应用于城镇或发达地区乡村的数字治理平台,导致平台功能发挥在匹配本地乡村需求、推广普及使用以及后期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产生巨大阻力。

4. 数字技术嵌入乡土社会不适配

一是客观层面上乡村社会基础设施薄弱。在数字化技术向乡村治理渗透的过程中,从信息基础设施的铺设到电子政务和数字平台的搭建及常态化运行,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我国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发展格局下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农村社会的互联网普及率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客观条件难以为乡村数字化治理提供充足的要素保障。同时当前数字化技术嵌入乡村治理的具体施行中尚缺乏相关的政策保障和管理约束制度,面对可能产生的数据安全风险、网络传输安全风险、操作安全风险和网络舆情风险等突发问题,乡村社会难以实现精准研判并及时有效应对。

二是主观层面上传统乡土思维观念阻碍数字乡村治理有效推进。在我国广大的乡村社会中,因循守旧、不思变革的传统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农民对于新事物的排斥和不信任将会给乡村治理数字化变革带来巨大阻力。同时,传统乡土社会中主要依靠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宗法人情等非制度性因素管理公共事务的治理理念和决策偏好,将同乡村数字治理所要求的现代化治理逻辑产生矛盾。乡村治理数字化的进程中伴随着新旧价值观的冲突,导致数字技术发挥不了既定的功能定位。

PART 03

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路径选择

推进乡村数字治理对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加强乡村共同体建设和促进“三治”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目前存在着乡村数字治理人才队伍紧缺、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参与有限、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不完善以及数字治理嵌入乡土社会不适配等问题。因此欲进一步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需要从注重人才培养,完善技术供给、开展宣传教育,实现乡村数字治理多元协同、加强数字平台建设,优化服务效能、健全相关制度,构建良好环境等方面出发,解决现存问题。

1. 重视人才培养建设,加强乡村治理数字技术供给

一是要加强乡村数字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育工作。地方政府要做好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顶层设计,制定乡村数字治理专业人才的培育、引进和使用政策体系,并将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成果纳入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株洲市委市政府就联合多个部门构建起了“政府主导+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校地合作等途径充分利用社会、高校人才资源,根据自身需求,聘请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进行专门的平台研发,从而更好地契合各乡村治理实际。例如鄂托克前旗建设数字乡村人才工作站暨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与清华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10 余所高校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为该地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同时地方政府可以积极引进了解民情、综合素质较高的在外务工群众及大学生等人才返乡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提升乡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数字能力和数字素养。

二是要加强乡村基层工作人员的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培育。地方政府可以与智库、高校研究机构和研究专家等开展合作,通过线下专题培训班与线上视频课程等多种形式对乡村基层干部展开培训。实行“订单式”教学模式,针对当地乡村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数字技能课程教学,帮助其建立数字化思维、提升数字化素养、提高数字化能力。例如龙江县科协积极面向乡村基层干部开展数字乡村知识培训,普及数字农业、减灾防灾等基础知识。

2. 积极整合多方力量,实现乡村数字治理多元协同共治

一是要聚集乡村数字治理群众力量。基层政府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推进数字化治理对于农村发展进步、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幸福生活的重要价值,提高村民主体性治理的意识。利用数字技术扩大乡村社会公共空间,为在外村民与村集体之间构建联系,增强全体村民的集体意识。同时村组织可以将村民组织起来,针对本地区乡村数字治理平台的功能和使用特性等内容对村民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村民的信息化素质和数字应用能力,帮助村民更好利用数字化手段行使权力、享受服务,引导村民积极通过数字平台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

二是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一方面,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政策手段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组织在加强基层治理和促进乡村善治过程中,具有公共服务提供者、公共政策倡导者、社会价值捍卫者、社会资本建设者等多重身份。因此要加强宣传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同时要协调好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乡村之间的利益关系,厘清社会组织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等在乡村治理数字化变革中的重要作用。

3. 加强数字平台建设,优化乡村数字治理服务效能

一是要构建多元化的数字治理平台考核体系。一方面要推进考核内容多元化,不仅要针对乡村治理数字平台的贯通性、覆盖率、功能数和便捷性等客观指标开展考核,还要将乡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数字技能、村民的参与深度、村民的满意度和村民的用户体验等主观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上级考评、专家测评和村民评价等多种形式推进考核形式多元化。构建起科学完善的多元考核体系,并利用综合考核反馈及时做出政策调整,能够纠正一些地方在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中“扭曲”的政绩观,保障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的高效有序推进。

二是要以农村居民利益为导向加强乡村数字平台的功能优化,避免乡村数字平台服务供给与群众切实需求相脱离。基层领导干部要注重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之上规划乡村数字治理平台的功能,深入群众了解不同地区村民现实需求和乡村现有风俗习惯,贯彻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实现治理平台服务功能的有效供给例如枣庄市山亭区结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求推出农户“数字门牌”,村民通过扫描自家“数字门牌”不仅能够获取就业社保、申请贷款等便民服务信息,还可以寻求网格员、片区民警等提供上门服务,从而真正实现数字乡村平台建设惠民便民。

4. 强化相关制度保障,构建良好乡村数字治理环境

为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全过程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一是要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水平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前提。政府作为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要加大信息化专项财政投入,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和5G等数字技术推动乡村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同时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开展与通信运营商等企业的合作,为乡村建立高速宽带,安装信息化系统,增强政府组织的网络连接能力,构建乡村政府与市民的信息桥梁。

二是要健全乡村数字治理相关制度建设。地方基层政府要构建起乡村数字治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体系,打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推进地区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事先研判和分析乡村数字治理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制定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度,避免乡村治理矛盾风险叠加。

PART 04

结束语

乡村数字治理是指运用数字信息技术推动乡村治理转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乡村善治之路。加强乡村数字治理对国家、乡村、村民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前的具体实践中依旧存在着数字技术人才紧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程度不高、治理平台不完善以及治理环境不适配等诸多问题挑战。因此对于乡村数字治理需要有“道阻且长”的认识和“行则将至”的决心,需要政府、村组织、市场、社会组织以及村民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确保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能够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文章来源:《智慧农业导刊》2023年9期

作者简介:王瑞,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数字乡村。

天演维真

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国内“数字三农”服务领域领军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集体系建设、软件开发、项目实施、智慧运营为一体的“数字乡村·智慧三农”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曾多次作为行业代表受邀参与国家部委行业标准体系的研讨与制定,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服务型)、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浙江省数字工厂标杆企业、浙江省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获得软件著作权100余项、专利近30项,已通过软件领域最高级别CMMI五级认证。产品与服务已覆盖全国600余个市/县政府、500余个区域公用品牌、70余家第三方认证机构和30000余家农业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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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领航农业农村数字化服务21年,致力于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集体系建设、软件开发、项目实施、智慧运营为一体的“数字乡村·智慧三农”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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