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意义
为适应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化管理需求,进一步增强标准化技术管理力度,提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及权威性,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保障标准的编制质量和水平。
二、征集委员要求
1、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水平,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对应的职务;
2、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具有2年以上标准化工作经验;
3、为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
三、参与范围
在中国境内注册,与建筑设计工作相关的建筑业企业(含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学会协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等单位的技术骨干。
四、 工作程序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另附同底照片2张);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单位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发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
秘书处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石茜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100048电 话:010-88426883 13911716641
传 真:010-68799181
电子邮箱:shiq1@cbs.com.cn shiqian1986@sohu.com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气标委会)于2012年2月28日在北京成立,前身是1999年成立的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电气标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是电气标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第一届建筑电气标委会由43名委员组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确定,任期四年,负责归口管理50余项标准。郁银泉任主任委员,丁杰、孙成群任副主任委员,孙兰任秘书长,李炳华、陈众励任副秘书长。
电气标委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和管理,负责建筑电气专业技术领域内标准编制全过程中技术文件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具体工作包括: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符合建筑电气工程建设标准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负责研究和拟订建筑电气专业的标准体系,根据标准体系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专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计划,参与组织本专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组织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承担报批稿及强制性条文的技术初审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负责组织建筑电气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本专业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的建议;及时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活动的建议,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会议,承担本专业的国际标准化业务等。
在本届任期内,电气标委会在健全和完善各项日常管理机制和制度的同时,积极承担建筑电气领域标准化基础研究工作,认真完成标委会所承担的每项工作,对推动标准化工作全面而深入的良性发展,充分发挥了电气标委会的作用,圆满完成本届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