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drogen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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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4 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辽宁省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标志着辽宁省在推进绿色交通建设进程中取得重大突破 —— 自政策实施起,氢燃料电池货车在辽宁高速免收通行费。
具体内容包括:加快推进“沈大氢能高速走廊”建设。对氢燃料电池货车行驶“沈大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对于加注能力在500千克(含)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商用加氢站,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予100万元建设补贴(大连市按现有政策执行)。试点交能融合一体化新模式,不断降低车用氢能终端售价。
此前,全国已经有河南省、湖北省、山东省、四川省、吉林省、陕西省、山西省吕梁市和内蒙古鄂尔多斯施行了氢能车辆高速免费政策,多为2-3年免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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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图片来源自:辽宁省发改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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