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园区(街道)经发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无锡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关于加快推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锡高管发〔2022〕17号)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区与园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锡高管发〔2021〕26号)规定,2025年7月9日起,组织申报2024年度科技载体房租补贴、科技企业财务支持。区本级科技企业融资支持、区本级科技企业研发费用支持。区、街道一事一议企业、飞凤人才企业不再享受上述普惠政策。
请相关企业统一从锡新通企业空间申报材料,请各园区、街道经发办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锡新通企业空间网址:http://eswnd.ixinwu.com/
一、科技载体房租补贴
(一)分阶段认定科技载体企业房租补贴
孵化期租金支持。按照经认定的科技载体租金补贴标准,提供人均15平方米房租补贴。
加速期租金支持。按照经认定的科技载体租金补贴标准,提供人均15平方米房租补贴。
(二)高产出类企业科技载体房租补贴
区内企业自注册之日起,外地迁入企业按照变更至高新区之日起,连续五年每平方米销售不低于1万、2万、3万,4万,5万,且税负率不低于3.0%,可按照科技载体补贴标准给予房租支持。(与分阶段房租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新入驻企业房租补贴
2024年4月1日以后在新吴区科技载体内新注册成立的科技企业,按照经认定的科技载体租金补贴标准,预享受不超300平米的房租补贴。
(四)雏鹰、瞪羚、准(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科技载体房租补贴
企业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雏鹰企业成立不满8年,其他成立不满10年;2、在我区科技载体内;3、入选2024当年度无锡市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遴选名单或入选2024当年度苏南自创区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名单。按照经认定的科技载体租金补贴标准,提供人均20平方米房租补贴。
2024以前年度入选无锡市雏鹰、瞪羚、准独角兽企业遴选名单或2024以前年度入选苏南自创区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名单,可进行区级三类企业资质认定(认定标准见文末),满足区级三类企业认定的,亦可享受按照经认定的科技载体租金补贴标准,人均20平方米房租补贴政策。
二、科技企业财务支持
孵化期财务支持,企业向区科技局、财政局招标或备案的财务、税务中介机构购买的代理记账基础服务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支持,每家不超6000元/年;企业委托区科技局、财政局招标或备案的财务、税务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支持,每家不超2500元/年。
三、科技企业研发费用支持
(区本级企业)
加速期研发费用支持,对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且年度营收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按照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年度增量的30%给予研发投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支持期不超过三年。(与其他研发费用支持政策不同时享受)
四、载体补贴范围和房租补贴标准
载体补贴范围
取得市级(含)以上孵化器资质的科技载体,入驻企业在载体取得资质次月起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房租补贴政策。
房租补贴标准
对取得国家级孵化器资质的科技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30元/平米/月补贴,对取得省级孵化器资质的科技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5元/平米/月补贴,对取得市级孵化器资质的科技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20元/平米/月补贴。
对于取得孵化器绩效评价A(优秀)的孵化器,房租补贴标准上浮10%;取得B(良好)的按原标准执行;取得C(一般)的房租补贴标准下降10%;取得D或被摘牌的不予补贴孵化器内企业房租。当年度新取得资质的孵化器按B档执行,其他因特殊原因当年度未评价的孵化器按照C档执行,连续两年未评价按照D档执行。
📝补贴申报所属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补贴申报期限: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9月30日
联系方式:
科技局 鲍佳俭,81890920
附:申报资料
所有申报材料按照顺序命名并上传,请尽量上传PDF或图片格式文件,请勿把一个压缩包直接上传。
一、房租补贴
(1)申报材料目录
(2)营业执照
(3)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4)《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系统报告》
(5)2024年度审计报告
(6)2024年度房租合同、房租、电费、水费、物业费发票
(7)2024年度社保缴纳单、个人所得税清单二者任选其一提交,需包含申报期内每个月人数的清单(材料需经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盖章)
(8)分阶段认定报告
申报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非原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分阶段企业上传1-8项;高产出企业提供1-6项;新成立企业提供1-6项;雏鹰、瞪羚、准(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提供1-7项。
二、财务支持
(1)业务约定书
(2)业务发票
(3)分阶段认定费用请事务所将企业名单汇总好后,从企业空间申报
(4)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代理记账费用,由园区汇总后统一申报。
三、科技企业研发费用支持
(1)申报材料目录
(2)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3)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5)2023年度和2024年度税务汇算清缴报告(盖税务局章)
四、区三类企业认定标准(不需要单独认定,在申请房租补贴时直接上传证明文件)
区雏鹰企业:已申请或拥有一项以上知识产权,成立不超过8年的科技企业,2024以前年度入选过市雏鹰企业遴选名单,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上传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2000万元;(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
(2)上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提供2024年税务汇算清缴报告)
(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投资协议和银行到账凭证)
区瞪羚企业:拥有一项以上有效知识产权,成立在3年以上10年以内的独立法人企业,2024以前年度入选过市瞪羚企业遴选名单或2024以前年度入选苏南自创区瞪羚企业名单,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上传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5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5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0%及以上;(提供2023、2024年审计报告)
(2)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200万元(含)以上;(提供2022、2023、2024年审计报告和3年税务汇算清缴报告)
(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600万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投资协议和银行到账凭证)
在经认定的科技载体内,非一事一议、飞凤人才企业的区准(潜在)独角兽、区独角兽企业如需享受普惠房租政策请单独联系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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