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拒腐蚀、永不沾,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
以下案例对违反廉洁纪律的典型情形和突出问题进行剖析,通过真实、直观、生动的案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供一面镜子。
如此用车
迟早“翻车”
案例回放
某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购买调研公务客车一辆,经时任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卢某同意,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袁某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对该车进行改装。随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该车进行了座椅更换、安装车载冰箱等22项改装,改装费共计19.38万元,并额外增加车辆运输费用1.27万元。事发后,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规定,袁某、卢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廉洁提醒
公务用车姓“公”,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行为,是对公共财产的挥霍浪费,也是享乐主义作祟、特权思想严重、纪律观念淡薄的体现。
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行为表面看似小事小节,背后是“四风”顽疾和特权思想作祟。小事小节虽小,但反映了作风,体现了形象,不注意小节,终会守不住大节,最终难逃“大劫”。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在公车使用过程中谨记纪律规矩和党纪国法,谨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公权力套上纪律的缰绳,把好“方向盘”,切莫在“车轮上”栽跟头。
违规接待
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案例回放
某日中午,某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局局长柳某在接待园区部分企业负责人过程中违规提供超标准公务接待,8人用餐共计消费5828元,人均消费728.5元。为掩盖超标准接待事实,柳某安排用餐酒楼拆分开具7张发票,通过虚构接待7家企业的方式将餐费在单位报销。2021年5月,柳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的规定,柳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廉洁提醒
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是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之一。长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总有这样的感觉:上级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若不好好招待一下,不多敬几杯酒,让客人吃好住好,于“礼”不合。这种“礼”文化,让干部非常尴尬却又无可奈何。这个“礼”是真“礼”吗?自古君子之交淡如水,舍小利而成大义。以“礼”之名胡塞乱花公帑,属于望文生义曲解“礼”,表面热情好客,实则虚情假意,相互利用,借吃喝玩乐来满足一己之私。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公款大吃大喝不仅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美德背道而驰,更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看似不起眼,但大吃大喝伤大德,铺张浪费伤民心。作为党员、干部,若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清醒的政治认识和纪律意识,不彻底解决自身的思想问题,那必然会管不住嘴、管不住心、管不好手和脚,终将锒铛入狱,悔恨终身。
因此,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廉洁自律,不要只顾面子不顾里子,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活动接待标准开展接待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不触碰制度红线,不越雷池一步。
权力私用
终尝“违规承包”苦果
案例回放
某村党支部书记曹某任职期间,将该村主干路涂白工程承包给其丈夫陈某,涂白墙面2850平方米,每平方米8元,工程款共计2.28万元;且工程协议存在缺项、工程验收清单上无验收人签字,曹某作为村支部书记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事发后,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曹某党内警告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的规定,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廉洁提醒
该案例曹某行为的背后本质上就是把公权当私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领导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对亲友用“溺爱取代了关爱,包容变成了纵容”,在“亲情困扰”中迷失方向、以身试法,还自作聪明、掩耳盗铃,妄图规避纪法的监督和制裁,最终落了个“一人当官、全家腐败;一人落马,全家被端”的凄惨结局。
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思想上、行动上鲜明划定“公”与“私”的分界线,时刻牢记权力姓公,严守规矩、筑牢防线。要慎交朋友严管亲友,对自己的家人和亲友严格要求,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友牟利。家风家教清正是党风政风清明的前提,对亲属子女严管严教,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崇德治家、修身守正的示范作用,时刻警惕腐败之祸“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真正做到树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建好家庭。
公务接待莫“任性”
小心“栽”在酒桌上
案例回放
某日晚上,某县卫生监督所在公务接待来当地检查工作的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某等2人时,时任所长毛某安排单位6名同志陪同,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在用餐过程中违规饮用白酒7瓶。此外,毛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事发后,毛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其他参与违规吃喝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的规定,毛某及其他参与违规吃喝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廉洁提醒
违规公款吃喝是社会顽疾,看上去似乎是不起眼的小问题,但它如同“温水煮青蛙”,容易使党员干部丧失警惕,陷入奢靡,最后成为“糖衣炮弹”的目标。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公务接待无小事,每一餐一饮都关乎党的形象,关乎群众的信任。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执行,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做到既热情周到又厉行节约,既展现形象又不失原则。
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带头遵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敢于向违规公款吃喝说“不”,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廉洁自律的要求上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触“红线”,不踩“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贪欲无度
“礼尚往来”终陷囹圄
案例回放
某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任职期间,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0.15万元和高档白酒、茶叶、名贵中药材、玉石挂件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食堂、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与朋友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前往省内多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承担;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17万元。张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规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
廉洁提醒
中国人素来崇尚“礼尚往来”,蕴含着问候、祝福的礼尚往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温暖、情谊。身处社会生活中的党员干部,虽然人情往来不可避免,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讲,如果掺入了公权和私利,“礼尚往来”就变成了“利尚往来”,这种“礼尚往来”在人情的掩护下,渐渐成为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利用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谋取私利的实质和危害,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坚决杜绝以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谋取私利行为,不要让自己成为被“围猎”对象,“栽”进名贵特产的“陷阱”。
本期的案例分析就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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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图片 | 来源于网站
编辑 | 黄潇潇
校审 | 夏玉章
审核 | 沙晓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