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即考点,作风需常念。年节假期历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风口浪尖”,更是检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当时刻保持清醒,严守纪律红线,莫让节日问候变了味、人情往来越了界。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敲响警钟!
严防“人情”围猎
莫让小节失守触红线
案例回放
某市某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某借春节、中秋节或其女儿结婚等时机,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送予的礼金共计28万元,名牌手表、服装等礼品共计折合45万余元。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该案例中,王某将个人家庭事务演变为权钱交易的平台,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肆收受礼金,把管理和服务对象当作“提款机”,处心积虑谋取私利,是典型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
案例警示
礼尚往来本是传统美德,是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正常方式。然而,一旦这种行为渗入了公共权力和私人利益,“礼尚往来”便成了“利尚往来”。从一条烟、一瓶酒发展到肆无忌惮收受贵重礼品、巨额礼金,最后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每一个案例都是沉重的教训,每一条纪律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危害性,时刻严防“人情”背后的“围猎”,绷紧思想防线、坚守纪法底线,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婚丧喜庆莫变味
借机敛财性质重
案例回放
某县某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某超报备桌数、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婚宴前,李某到纪委监委报备操办儿子婚宴,宴请亲朋好友200人。随后,李某为儿子操办婚宴,受其邀请参加婚宴人员786人,超报备人数586人,违规收受礼金108200元。最终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该案例中,李某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超规模操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10万余元,具有借机敛财的性质,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警示
李某作为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但却大操大办婚宴,与党中央倡导的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背道而驰,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不良导向作用。党员干部应当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原则,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化风成俗、移风易俗。要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甚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等行为。婚丧喜庆事宜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一旦与权力结合,就会变味变质,成为腐败的温床。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奢靡之风,自觉做新风正气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假借关爱实谋私
纪法意识不可松
案例回放
某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胡某安排虚报办公用品、资料印刷车辆维修等费用套取财政资金45220元,以“春节补助”“工作补贴”等名义发放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其中胡某本人领取6000元。胡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职务。
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该案例中,胡某作为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主要领导,安排虚报套取资金,以各类补贴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其个人从中获利6000元,该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案例警示
随意乱发福利或津补贴,看似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本质上是心存贪念,纪法意识淡薄,利用手中公权力,慷公家之慨。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始终坚持"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内在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借用”非小事
公权私用越红线
案例回放
某市某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档案局局长黄某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直至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问题开展核实后才归还。最终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该案例中,黄某长期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侵害了党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案例警示
“借”非小事,实为违纪。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任何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行为,无论是否支付报酬,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是明令禁止的违纪行为。要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
贪图享受纵私欲
初心失守悔已迟
案例回放
某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原主任王某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承担;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解析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该案例中,王某不仅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多项具体问题,包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还与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相互交织。
案例警示
作风问题无小事,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从一次宴请、一场旅游等"小事小节"到违法乱纪,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培育健康生活情趣,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做到廉洁用权、清白做人。
本期的案例分析就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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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 | 苏丽婉
校审 | 文雯
审核 | 沙晓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