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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 | 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2024.10.28-2024.11.01)

产业政策 | 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2024.10.28-2024.11.01) 智恒文化科技创意园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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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技重点政策一周汇总

(2024.10.28-2024.11.01)


01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名单的公示_通知公告_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推动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单一、供需匹配度不高、协同机制不全、服务效能不足等问题,加快建设开放融合、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24年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印发了《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指南》《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面向全省开展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公共文化设施联盟建设、区域(单位)公共文化定点帮扶等试点申报工作,共收到申报试点材料85份。经评审,共评选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25项,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日至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

电子邮箱:wl_gdwltggc@gd.gov.cn

电话:020-37803372

附件: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名单.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1日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https://whly.gd.gov.cn/open_newggl/content/post_4517330.html


0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2024年第七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深圳市2024年第七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完成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有关异议反馈。现将深圳市2024年第七批1351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2024年第七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27日


附件:

1.深圳市2024年第七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xls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1/11670/post_11670036.html#3115


0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对玛丝菲尔时尚高质量发展应用创新项目等52个2024年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现将《2024年深圳市时尚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表》(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共7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八条规定,拟支持单位对本单位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按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异议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支持项目涉嫌违反或者不符合市级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要求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举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3〕5号)第三、七、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在市级产业政策扶持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扶持管理规定,请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调查、处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投诉并提交有关材料。

  最后拨付项目和金额以资金下达文件为准。

  异议、举报受理处室: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88127117、8810236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1室

  邮编:518035

  投诉受理处室:政策法规处(产融合作处)

  投诉电话:88101029、8810149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66室

  邮编:518035

  政策法规处投诉监督“二维码”

  机关纪委投诉监督“二维码”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深圳市时尚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1.2024年深圳市时尚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表.xls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1/11687/post_11687255.html#3115


0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4〕88号)要求,加快推动智能产业化、产业智能化,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并发布一批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包括AI手机、AI电脑、智能家电家居产品、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安防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保育康复产品、VR/AR虚拟现实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

  (二)行业大模型。基于成熟基础大模型开发或者自研垂直领域行业模型,包括制造业大模型、农业大模型、教育大模型、交通大模型、医疗大模型、金融大模型等行业大模型。

  (三)应用解决方案。面向制造业、农业、教育、交通、医疗、金融、文旅、体育、能源等行业的共性问题,提出人工智能赋能解决方案。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深圳市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

  (二)所申报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人工智能行业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获奖证书等主要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申报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广东省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表》(见附件),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前报送至我局联系人邮箱。我局汇总后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各单位申报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进行择优遴选,加强宣传推广运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成果落地应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广东省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表

  (联系人:林逍,电话:18938085416,邮箱:fuww@gxj.sz.gov.cn)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表.doc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gxj.sz.gov.cn/gkmlpt/content/11/11689/post_11689820.html#3115



05

关于开通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支持旅游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1个:支持旅游业创优评级,将于2024年11月4日开始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报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起至2024年11月15日18:00止。

      二、在线申报平台:“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三、问题咨询: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平台首页左下方“帮助信息”栏的“系统使用演示”和“系统使用说明”等内容,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或更新后方可进行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如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可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专项扶持措施》及操作规程,注意每一类别的申报条件及提交资料,自评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申报。

      五、主管部门:本分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为“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进度查询: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所处的状态。

      七、温馨提示:申报单位完成网上提交,并修改完善全部资料,我局审核通过后才视为申报完成。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避免到时申报项目拥堵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造成材料来不及修改及补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烦。


      附件: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操作规程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1.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2.支持旅游企业创优评级项目操作规程.docx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www.szns.gov.cn/nswhgdlyty/gkmlpt/content/11/11689/post_11689635.html#15248


0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指南》已经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联席委员会审定通过,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度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指南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4〕5号),为做好2024年度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制定指南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12月3日。

  二、推荐单位或推荐人

  下列个人、用人单位在每个选拔年度可推荐1名候选人。如为个人推荐,推荐人专业领域与该候选人相同: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资深院士),或其他在我市全职工作的杰出科技创新人才;

  (二)本市的高等院校、公立科研机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或广东省高水平医院;

  (三)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的主体单位;

  (四)经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联席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席委员会)审定,在科技创新领域发挥关键核心作用的我市骨干企业,或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的单位或个人。

  上述杰出科技创新人才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经济学奖),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地区)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三、推荐领域

  2024年重点针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面向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发展关键领域进行推荐。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现代时尚、高端装备与仪器、低空经济与空天、机器人、新能源、安全环保节能(含垃圾发电)、智能网联汽车、高性能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大健康(含食品、农业等)、海洋(含海工装备、港口物流、海洋渔业、海洋信息等);

  未来产业包括: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智能机器人、细胞与基因(含生物育种)、脑科学与脑机工程、深地深海、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

  四、候选人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在深圳全职工作。并具备下列其他条件之一:

  (一)正在承担或曾参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并作出突出贡献;

  (二)正在承担或曾参与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或重点学科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

  (三)正在带领或曾领衔省级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

  (四)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上有重大突破;

  (五)在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上有重大贡献。

  上述全职工作是指培养对象的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已成为杰出科技创新人才或入选过培养对象的,不再参加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已连续被推荐3次未入选培养对象的,暂停1次被推荐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可直接进入会议评审环节;最近两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大会候选人,可直接列为建议人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指进入两院院士增选第一轮的候选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大会候选人指进入两院院士增选大会选举环节的候选人。

  五、申报流程

  选拔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具有推荐资格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推荐,并由被推荐人的用人单位按照当年度选拔培养指南要求出具初审意见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完成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补齐后受理。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集中审核,并于2024年12月17日前完成审核。

  (四)评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审、会议评审,并由专家投票确定建议人选、培养经费档次。

  (五)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建议人选公示10个工作日,并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等意见。

  (六)确定。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联席委员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培养对象名单。

  六、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书(附件1),推荐单位盖章或推荐人签名。

  (二)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说明材料:

  1.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

  2.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

  3.候选人材料的保密审查情况(附件4);

  4.候选人当前有效身份证件;

  5.候选人关于材料及信息真实性书面承诺(附件5);

  6.工作单位关于材料及信息真实性书面承诺(附件6)。

  (三)候选人佐证材料:

  1.“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

  2.主要论著目录;

  3.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4.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信息材料。

  七、培养要求

  培养协议在入选名单公布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入选的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工作单位与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签订(附件7)。

  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5年,培养期内应当在深圳全职工作,不得同时与深圳市外用人单位建立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且不得再申请市级及以下其他人才培养类专项资助。

  培养经费分为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3个档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培养经费拨付事宜,培养经费主要用于提升科研能力和加强团队建设,可由培养对象根据培养协议支配使用。培养协议签订后拨付培养经费的50%,剩余50%在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用人单位为预算单位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为非预算单位的,培养经费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培养经费参照市科研资金管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养对象、用人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其他事项

  (一)网上和书面材料提交地址。推荐单位、推荐人(均由单位经办人按本指南备齐材料后操作)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系统提交推荐信息和上传推荐材料,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并随纸质材料报送刻录光盘。书面材料受理或者EMS邮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办事大厅6—15号窗口(电话:88122035)。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A4纸双面打印,推荐书、基本情况和相关说明材料、佐证材料等合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浅蓝色皮纹纸胶装,佐证材料应附目录清单并按顺序排列,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指南所称的候选人为符合选拔条件的被推荐人;建议人选为通过专家评审的候选人;培养对象为联席委员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建议人选。

  附件:1.2024年度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书

            2.2024年度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2024年度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4.关于候选人材料的保密审查情况

            5.候选人关于材料及信息真实性书面承诺

            6.工作单位关于材料及信息真实性书面承诺

            7.深圳市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协议


附件:

1.相关附件.doc











查看通知原文或附件可访问

https://hrss.sz.gov.cn/gkmlpt/content/11/11688/post_11688615.html#1690


END

来源:各级政府部门网站

编辑:智恒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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