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牵头和参与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科资〔2023〕44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财政配套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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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实际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课题)(以下统称国家重点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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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区内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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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或列入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参与单位名单并接受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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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要求
单个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同一项目按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分期下达资金的,以到账年度分别计算配套补助额。
1.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
2.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课题任务书)。
3.当期项目经费拨款通知单、银行入账凭证等。属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需提供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以及资金外拨至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的拨款凭证;属课题承担单位的,需提供牵头承担单位的拨款通知单、银行入账凭证等;属项目参与单位并接受课题承担单位拨款的,需提供课题承担单位的拨款通知单、银行入账凭证等。
对符合申报补助要求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按不超过征集时段内实际到账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补助,单个申报单位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如该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已获市级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专项补助的,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相应调整补助额。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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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项目补助—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补助”模块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8:00至6月27日18:00。网上不受理涉密内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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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报送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在线打印的申报表一式3份及完整附件材料2套(A4纸规格装订整齐、申报书企业盖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附件材料封面企业盖章),经属地街道盖章后,于2025年7月2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如项目有涉密内容,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并进行审查后,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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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系统咨询
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87080230、87025452
系统技术支持:
王楠,851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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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重大处联系电话:
85255663、85255633
区科技局合作科:
895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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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文晖路1号14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