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5〕347号)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我省“415X”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为省内外链主企业、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装备等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增强协作配套能力,努力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配套专家”。
(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价指标,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实现“专精特新”对标提升,加速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企业须提出融通入链“四提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四提一强”推进计划)。“四提一强”推进计划需提出具体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1000万元。
符合申报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12月24日下班前,将企业申报书及佐证资料1式1份交经信局企业服务科,通过初审的企业,经信局将点对点通知推荐企业,于2024年11月28日前通过“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2026年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一)奖补资金实施期为2年,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85%,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四提一强”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1000万元或中途终止实施的企业,收回资金;对“四提一强”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二)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1-89541433;
地址:钱王街390号813室。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6日


